近日,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省商务厅批准,意味着我市首个外资PPP项目正式落户。
今年年初,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国发5号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举措,鼓励外资参与PPP项目投资、运营与管理。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总投资400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公共污水处理。并购后公司全部股权由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持有,并由其对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该项目将为我市污水处理领域带来新的工艺管理和经营理念,快速提高我市污水处理能力,从而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质量。
由于涉及公共服务领域(国有资产)外资并购,这在我市尚属首次。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协助企业办理外资审批相关事项,加快项目落户。
一是局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二是积极与省厅进行沟通,了解涉及国资并购条件标准及操作细节;
三是上门到对企业进行申报指导;
四是对照条件标准,对企业上报材料初审并转报;
五是到省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项目尽快获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