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进出口单证复核的内容应涵盖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价格重点审核项目:合同、发票、收付汇凭证等商业单证中涉及成交价格构成和调整项目的内容;是否存在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存在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以及是否影响成交价格;进口货物是否为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时结算价格是否确认,是否在报关单备注栏准确填写公式定价备案号;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是否按海关规定准确计入完税价格。
二是归类重点审核项目:向海关申报的货物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归类行政裁定等归类依据具体列名或相同货物。
三是原产地重点审核项目:原产地证明文件(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自主声明等)载明的信息是否与货物随附单证信息一致;出口货物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运输路线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是进口食品重点审核项目:审核标签标志的样章、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与实际进口货物的标签标志是否一致。
五是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重点审核项目:审核向海关申报的货物来源国家或地区、境外生产注册企业、境内指定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等要素是否与海关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京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一致。
六是监管证件审核项目:审核证件名称、证件编号等载明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
七是规范申报重点审核项目:审核是否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地区)等涉税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