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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不含嘉兴港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从事外经贸工作的相关单位。除行业协会和当年度新设立企业外,申报单位当年度应有进出口实绩。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需符合《平湖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平财发〔2022〕1号)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项目应为2025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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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注意!本次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上报方式,申报企业(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材料(一式二份,镇街道留存一份)报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经发办初审,初审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市商务局外贸外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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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如下,具体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1.2025年度参加境内重点展补助(列入平湖市重点支持境内外展会目录的境内展)
2.2025年度参加境外一般展和重点展补助
3.2025年度出口信保一般模式、融资及外经投保项目补助
4.2025年度行业协会组织参展特装补助(行业协会申报)
5.2025年度商协会组织参展奖励(行业协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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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到2026年4月20日,请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交由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经发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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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贸外经科业务咨询电话:
吴天伦 0573-85060471
张叶秋 0573-85060475
各镇街道、开发区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当湖:李萌 15888329016
经开区:汤铭泓 18358353473
曹桥:盖晨虹 15990396564
新埭:于文 17805831519
新仓:王晓玮 18768303120
独山:徐懿心 15957147132
广陈:陆超 13750777619
林埭:顾凯航 16605735955
附件:1.2025年度境内参展摊位费补助申请表
2.2025年度境外参展摊位费补助申请表
3.2025年度出口信保一般模式、融资及外经投保项目补助申请表
附件3:2025年度出口信保一般模式、融资及外经投保项目补助申请表.doc
4.2025年度行业协会组织参展特装补助申请表
5.2025年度商协会组织参展奖励申请表
来源:外贸外经科
监制:吴忠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