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片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问题全曝光、整治全闭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泉镇(欧洲产业城片区)持续对片区各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现将近期发现的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予以曝光
请引以为戒,加快整改!
案例一
【隐患点位】:东山新城二期
【点位地址】:欧创东支路
【隐患问题】:脚手架支撑杆被私自拆除
【整改要求】:恢复被拆除支撑杆,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
【整改依据】:《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11.2.1条: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除构配件。
案例二
【隐患点位】:四川蓉欧智冷科技有限公司
【点位地址】:标准化厂房J区
【隐患问题】:应急疏散门锁闭
【整改要求】:保持应急疏散门畅通,便于紧急疏散撤离。
【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案例三
【隐患点位】:成都市汇星纸业有限公司
【点位地址】:清泉镇花园村3组
【隐患问题】:纸制品库房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足
【整改要求】:立即将灯具垂直下方及周围水平距离0.5米以内的所有可燃物清理干净,确保安全距离。同时,检查货垛的码放是否符合“五距”要求。库房内禁止使用的碘钨灯或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
【整改依据】:《仓储场所消防管理通则》(XF1131-2014) 6.8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b)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案例四
【隐患点位】:成都市汇星纸业有限公司
【点位地址】:清泉镇花园村3组
【隐患问题】:纸制品库房未设置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可燃物库房入口或区域内未悬挂或张贴如“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案例五
【隐患点位】:成都星鸿程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点位地址】:清泉镇五里坝社区
【隐患问题】:生产车间照明灯电源开关面板缺失
【整改要求】:检查开关底盒是否完好。如果只是面板破损,应更换相同规格、符合安全标准的新面板。
【整改依据】:《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3.2.11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应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应适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