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提到公司给缴纳五险,到底是哪五险,缴费的具体情况如何,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5项: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1)单位缴费:企业缴纳工资总额的 2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是本人工 资总额的100%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低于本人工资的60%缴费,企业管理人员可以依据本人工资高于100% 以 上至300%缴费。均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纳的特点是:20%直接 进入国家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帐户,归全体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所有。
2)个人缴纳: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8%,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 纳 工资X8%。个人缴纳的永远归个人所有。
2.个人缴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期间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如果退休后年限不满15年可自行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当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帐户养老金。


二、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 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退职)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 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后不 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参保个人中断缴费的补缴:
1)参保单位整体缴费正常,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个别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可按规定补缴,但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报,应由医保统筹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补缴后,给予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个体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3个月内的,可以按规定补缴,连续医保待遇,补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补报;但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不能补缴,再次参保缴费的,按照初次参保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或在某些规定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造 成伤残、职业病、死亡等伤害,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属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2.个人不缴费的原则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3.缴费标准:
1)风险费较小的行业比例为:0.5%;
2)中等风险行业比例为:0.5%、0.8%、1.2%、1.5%;
3)风险较大行业缴费比例为:1%、1.6%、2%。
4.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患职业病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8)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职工因工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四、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2%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是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费。
2.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保准期限: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满10年的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不高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5.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 供的培训的。

五、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 和 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 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生育时 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缴费标准:一般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缴纳。实际缴费按当地的实际收费标准。

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真正的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国家正积极的调整和扩大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每一位中国人都能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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