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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商品归类常见差错(七)

出口退税商品归类常见差错(七) 中基惠通订阅号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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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例七氧氟沙星原料药及左氧氟沙星原料药(应归入海关商品编号 29349990.90)申报商品信息:申报名称:
案例七
氧氟沙星原料药及左氧氟沙星原料药
(应归入海关商品编号 29349990.90)
申报商品信息:
申报名称: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申报价格:氧氟沙星,2270美元/千克;左氧氟沙星,59美元/千克
申报编号:29419090(其他抗菌素)


案例分析

商品状态:实际商品分别为单一成分的氧氟沙星及左氧氟沙星。氧氟沙星的CAS号为82419-36-1,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左氧氟沙星(又称左旋氧氟沙星)的CAS号为100986-84-4,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酸)-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两者的分子式均为C18H20FN3O4,且结构式相同。氧氟沙星外观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左氧氟沙星外观为淡黄色结晶性粉末;两者均由桶包装,每桶净含量均为25千克。

功能用途:氧氟沙星为第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左氧氟沙星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是氧氟沙星的左旋异构体;两者均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氧氟沙星原料药和左氧氟沙星原料药可用于制造片剂、胶囊、针剂等成品抗菌药。

正确归类:实际商品分别为单一成分、非零售包装且未配定剂量的氧氟沙星和左氧氟沙星原料药。氧氟沙星和左氧氟沙星均属于人工合成的喹诺酮类杂环化合物,而不属于《税则》品目2941所称的抗菌素。根据W-2-5100-0044及W-3-2900-2010-0030号归类指导意见,氧氟沙星和左氧氟沙星均应归入编号29349990.90(其他环杂化合物)。

归类差错:氧氟沙星和左氧氟沙星原料药被错误地按照“其他抗菌素”归入编号29419090。  

归类技巧:在确定化工产品归类时应仔细核对商品的化学成分、包装形式及功能用途,必要时可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化验机构化验,以确定商品的成分和正确归类。

商品的结构式


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来源:出口退税商品归类差错案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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