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状态:
实际商品为钢铁制平头螺栓,抗拉强度小于800兆帕,杆径小于6毫米。
功能用途:
该商品用于安装在经纬仪、水平仪等测量仪器上,起连接、紧固作用。
正确归类:
实际商品为钢铁制平头螺栓,属于《税则》品目7318项下具体列名商品。根据《税则》第九十章章注释一(六)的排除条款,该商品属于《税则》所称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应按照具体列名归入品目7318项下,具体应归入编号73181590.90(其他钢铁制螺钉及螺栓)。
归类差错:
应归入品目7318项下的钢铁制螺栓被错误地按照《税则》第十六类商品或第十八类第九十章商品的专用零件归类。
归类技巧:
应仔细核对商品的材质、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以确定商品的正确归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