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百零四
机动车座椅用靠背顶部
(应归入海关商品编号 94019019.00)
申报名称:车身件(座椅顶部)
申报价格:14.44 美元/个
申报单位:87082990【其他车身未列名零部件】
案例分析
商品状态:
实际商品为由塑料件和金属管件组装构成的架状物品。
功能用途:
该商品为机动车(中型或大型客运车辆)座椅的专用零件,用于安装在机动车座椅的顶部使用,供乘车人的背部或颈部倚靠。
正确归类:
实际商品为机动车座椅的专用零件,该商品的直接母体为机动车座椅(应归入品目9401项下)。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按照机动车座椅的专用零件归入编号94019019.00(机动车辆用其他座具零件)。
归类差错:
应归入品目9401项下的机动车座椅及其专用零件被错误地按照机动车的专用零件归入品目8708项下。
归类技巧:
在确定零件类商品归类时(特别是申报为品目8708项下的机动车零件的商品),除应仔细核对商品的材质、组成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外,还应核对商品的直接母体信息。(来源:出口退税商品归类差错案例选)
商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