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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解释账务处理问题之前,先来看几个问题,大家可以带着问题去看内容:
1. 企业货物出口是否征收增值税?
2. 外贸企业收到退回的增值税,是否应计入企业的收入?
3. 退税率和征税率不一致时,产生的差额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现在带着这3个问题,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解释:
某公司出口商品一批,数量300,单价20元,金额6000元。
商品从国内购进,数量300,不含税单价13元,不含税金额3900,税率为16%,税额624元,价税合计4524元,该商品退税率为5%。
账务处理:
1. 购进商品
借:库存商品 3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24
贷:应付账款 4524
2.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3.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900
贷:库存商品 3900
4. 当月出口应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应收补贴款) 19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95
5. 征退税差额转入成本
借:库存商品 42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29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9
贷:库存商品 429
1. 企业出口货物是否征收增值税?
现在我们解释一下一开始我提出的3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我们都知道出口免税,开具的销售发票(也称为出口发票),税额是为0。所以在确认收入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增值税。第一个问题相对简单,但我还是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文件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在这里需要给大家强调一次0税率和免税的区别:
0税率和免税最终表现出来的虽然都是不交增值税,但二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0税率是指出口退税企业,在商品出口的环节增值税税率是0%,同样,你开具的发票上,显示的也是0%。商品出口不需要缴税,进项发票的税额是可以退税的。
那免税呢?发票上一般显示的“*”号,也有直接显示“免税”二字的。免税所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当然也不会退回给企业。也就是说,免税和0税率有着进项税额退不退的区别,退的是0税率,不退的就是免税。
哪些是免征增值税的,比如说符合规定幼儿园,托儿所,或者是学历教育等等的行业是免税的。还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也有规定,销售古旧图书,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免税的。
那0税率呢?比如中国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等等,还有就是文中提到的出口货物。
2. 外贸企业收到退回的增值税,是否应计入企业的收入?
第二个问题,出口企业收到退回的增值税,是否应该计入企业收入?通过案例大家已经看到了,退税没有计入收入,而是通过资产科目。那出口退税不征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第一条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3项略)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3. 退税率和征税率不一致时,产生的差额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根据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今天解决了一个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果觉得有用可以进行收藏,包括政策依据我也列的非常清晰,如果谁说你错啦,拿文件怼TA,哦不,是说服TA。但是但是但是,由于不同公司采用的会计准则不同所以相应会计科目有些微小的差别,这种情况的话…别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