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净资产科目的具体核算,课程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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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民间非营利组织·全盘会计实操》课堂,我是张姗。这节课给大家讲解“净资产类”科目核算,净资产类科目一共有两个,一个是非限定性净资产,一个是限定性净资产。
对于未接触过政府会计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来说,“净资产”这个概念是一个摸不着边的东西。
还有的同学也有可能把它直接理解为“资产”的升级版----净资产,或直接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很纯洁、纯粹的资产、没有水份的资产....
其实它很容易理解。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第二节课讲到民非组织特征的时候,讲到了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企业/公司等“营利组织”的资产归属于出资者所有,他们希望通过投入之后产生更多资产,而后期产生的新资产也是归他们所有,他们就是为了赚更多钱而投资的。
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呢?
它既不属于组织所有,也不属于出资者(比如捐赠人,会员)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他们不能因为出资而拥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也不存在该组织一旦清算可以分享剩余财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交给政府或其他非营利组织继续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
简单的理解,也就是在民间非营利组织里,没有“所有人权益”这么个说法了。
所以,政府及民非组织会计的恒等式是: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而公司或企业的会计恒等式呢?则是: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实在不好理解或者不好从企业会计思维转变过来的话,那你就先暂时把它想象成企业会计中的“所有者权益”,或是换了个名称叫“净资产”。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后期得慢慢朝民非组织这样一个特殊的会计主体角度去思考、去转变。
好了,理解了净资产的概念后,我们接下来分别讲一讲“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这两个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则。这两个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都在贷方,反映民非组织所积存下来的净资产。如果在借方,那就收不抵支,就有危机了。
3101非限定性净资产
我们先来看看“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先来看看基本定义:“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用于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非限定性净资产,即民间非营利组织净资产中除限定性净资产之外的其他净资产。
这么说来,似乎我们得先把“限定性净资产”搞明白,回过头来再理解“非限定性净资产”就容易了。好吧,那我们先看什么是“限定性净资产”。
3102限定性净资产
什么是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是指资产或者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投资收益的使用和处置,受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由此而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
所谓“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收到资产后的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使用该项资产,或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永久限制。
所谓“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但要特别注意一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不属于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
也就是说,你们组织单位内部自己作出决定限与不限定性,不等于制度上的“限定性”。
还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57条规定: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意思是说,如果资产提供者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特定时期内或特定日期之后,将限定性净资产已用于指定用途或特定用途,那么,该限定性净资产应当在相应期间之内或相应日期之后按照实际使用的相关资产金额和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进行核算。
通俗一点理解就是,如果某笔钱或物质或存货,你已经按规定或指定用途或指定时间使用,在会计处理上,你得先把“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然后,所有会计核算在“非限定性净资产”这个科目里进行。
好了,回过头来,我们再去理解什么是“非限定性净资产”就容易理解了。意思就是说,除了以上所说的、有限定条件使用的净资产,其他的统统都是非限定性净资产。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用企业会计作为比较的话,“非限定净资产”科目,它相当于充当了企业会计中的“本年利润”科目。
与企业会计类同,收入类科目期末余额转入它的贷方,而费用类科目期末余额转入它的借方。余额为贷方,则表示累积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余额如果在借方,则表示收不抵支,支出大、收入小,入不敷出。
这两个科目,看似在职业道路上没有遇见过,通过一讲解,似乎对它们并不陌生对吧?
好了,关于“净资产类”的这两个科目就讲到这里,我们接下来讲解收入类和费用类科目时,还会讲到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