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讲给大家讲一讲,2019年执行的一项政策,企业录用自主退役士兵,是可以扣减税费的。
首先,带着大家来看看这项政策的原文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大家要注意最后一句话,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定额标准的,这就意味着,每个省可能定额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据我了解,黑龙江、新疆、山西、江苏、天津以及广东等地,都是上浮了50%,也就是每人每年定额标准为9,000元。
扣减税额的计算
企业按招用人数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这个“减免税总额”是怎么来的呢?比如:你录用3个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那么就用9,000*3个。
如果录用的退役士兵不满一年的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扣减顺序
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注意,这里是说依次扣减,可不是每个税种都可以扣这个减免税总额。
企业实际应缴纳税额的总额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税额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还有未扣减完税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但是,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现在,我们要具体分解这个政策了,首先,第一句讲的是企业录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这里提到的退役士兵,是指什么?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 608 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条件及资料
接下来,就是要注意条件:
除了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还要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也就是说,你随便拿一个人退役士兵的身份,说…这个人是我们公司聘用的呢?那肯定不行。
除了符合这两个条件,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证明呢?这里我就提供总局的规定给大家参考学习,至于其他省市是否有自己的要求,大家需要稍微留意一下。还需要准备资料证明有以下:
1.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 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政策执行时间
最后要注意,这个税收政策是有时间限制的,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总 结
我给大家讲了关于企业录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定额减免税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规定的标准是6,000元,但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50%的上浮空间,因此,大家要同时留意此政策的地方性配套实施方案。
其二,扣减税费也是有顺序的,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其三,注意时间期限,扣减时间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可以每人每年扣减。政策有效期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这一讲给大家留一个小作业吧,回去看看你所在的企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情况呢?你们是否有按规定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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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米唐
审校: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