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18〕631号),同意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作为国家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是国家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和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战略举措,将推进温州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发展。
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试点范围为以温州国际鞋博城为中心,向南北两端延伸,往东西方向拓展,东至康盛路,南至金温铁路线,西至山后路及西向排洪工程,北至瓯江,总面积3.6平方公里。该交易中心结合我市特色产业优势、温商网络优势等,谋划打造“线上、线下、出口、进口”相融合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努力打造全国试点的温州样板。
据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供稿:外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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