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今天这篇文章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收付实现制呢?
收付实现制是指凡在本期实际收到款项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记账;反之,凡本期未收到款项和未支付的费用,虽应归属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简单来说,它的核心规则就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那么,这么特别的会计原则一般是由什么企业使用呢?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收付实现制的地方并不多。他一般是由行政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
有人会好奇的问“为什么由这些单位使用呢?”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涉及利润,所以不需要区分权责发生期间。而一般企业需要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看看两个不同概念的区别。X公司是一家日用品公司,2018年1月份,它向另一家公司销售了500瓶洗发水,这家公司立即支付了款项。若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法,这项业务在会计上可以认为是已实现的收入并记录于会计账簿中。如果这项业务采取赊销的方式,会计上就不能确认收入,直到公司收到了这笔款项。相反,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法,在购买方拥有洗发水时就要确认收入。即使销售方没有收到该笔货款,这时要将该未收款项记入 “应收账款” 会计科目中。

现在两种制度大家都了解过后,我们就来对比一下二者之间有何区别呢?
1、会计科目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权责发生制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的问题,而在现金收付不存在这些问题。
2、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不同。这是因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比如在收入方面,权责发生制把当期出货金额作为收入确认,而收付实现制把收到货款作为收入确认;在费用方面,权责发生制把当期应该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加工费作为费用确认,而收付实现制下,如果占用供应商货款一定周期,则在实际支付给供应商货款或加工费之后才确认为费用;

3、盈亏计算的准确性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把费用和相关收入进行配比,真实反映企业一段时间的成本,因此计算企业的盈亏比较准确;收付实现制并不把费用和相关收入进行配比,因此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成本;
4、计算程序不同。权责发生制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程序多;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程序简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