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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布了2018年第42号公告,这份公告是对以往的政策做个补充,不常用的条款大家可以简单了解一下,在这里我重点要和大家分享其中的第六条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税局解读:
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
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
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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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还会有人不理解什么是甲供工程,我先给大家说一下什么是甲供工程: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比如说: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的道闸,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安装和维护,我们假设材料、设备都是万达购买的,那对于第三方公司就属于甲供工程。
再比如我们常见的电梯:电梯就是不那么容易理解的甲供工程,大多数情况电梯销售公司,都会提供安装服务,销售自产电梯之后,再提供安装服务,则视同于工程发包自行采购了设备。所以销售电梯包安装,也属于甲供工程。
那我们看一下相应的废止条款: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为什么废止这项条款呢?
因为销售电梯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自产、另外一种是经销。
而经销商也会提供安装服务,那作为经销商能否按照原文件规定,分别核算销售和安装收入,将安装收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征收,是存在解读误区的。
这次文件的补充,刚好解决了销售机器设备自产和外购存在的争议。
文件原文链接,小伙伴们可以点击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