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会计来讲,税务实操的另一个进阶技能就是出口(免)退税实务实操,也叫出口退税实操。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它是一项必备知识技能,它也是一项通用的、职业价值较高的技能之一。
它涉及到的知识面比较丰富,同时涉及到的部门也比较多,于是,出口退税实操是一项既有魅力又是挑战,它牵涉到海关、外汇、电子口岸、出口发票、退税系统、银行结汇等操作,横向扩大一个会计的专业知识广度与见识。
很多行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产品利润空间不断的缩小,退税成为了企业很重要的利润组成部分,也是出口企业周转资金很重要的一个来源。
于是,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会计岗位的权重非常高,当然,懂出口退税实务的会计相对来讲比较“贵”。很多会计小伙伴应该早知道这个高价值的"潜逻辑",所以默默的“偷学”。
从我们身边的人群来看,企业会计能全盘拿下出口退税实务实操的会计小伙伴,初步统计月薪比一般会计高2500-3000元。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出口退税条件:
1. 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 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比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3个条件。
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还要增加一个条件: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1. 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 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 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 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 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 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 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 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三、除以上规定外,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 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 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 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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