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后的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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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可参考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数据。
2.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可以参考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进行填写。
3.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根据残联交换的数据系统自动预填,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在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在线申报或到当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年审机构柜台线下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但是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某城市的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某城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某城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保障金。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广东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
除全国统一免征政策外,各地也有不同的减免政策,大家应关注本地政策及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如果企业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更应及时关注本地的残疾人年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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