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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欣志会计学苑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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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会计职业精英汇”可以订阅哦! 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很多小伙伴在学习劳动法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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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很多小伙伴在学习劳动法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先来回忆一下。

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劳动补偿金也是有上限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终止(解除)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的3倍,只会按照3倍的上限进行补偿,而且年限不超过12年哦。


前天有个客户微信发消息给我

有关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的免税额是多少?

我快速进行记忆检索之后,回复道:

6751*12*3=243036元

 

所以,你一定想问我,这串等式是在计算什么?跟着我的思路一起来分析

根据财税【2001】157号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珠海市区公布的2017年度平均月工资标准6751元/月来计算,故得出243036元的免征额。



那超过部分如何处理呢?

根据该文件规定,超过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税。


计算过程我已经跟你整理好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例如:

小花入职A公司的超过12年,2017年9月A公司与小花解除劳动关系,A公司一次支付小花30万元。

(1)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
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
  即:300000-243036=56964
(2)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
【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即:【56964/12-3500】*3%=37.41元

(3)用单年度个税乘以工作年限(注意上限是12年)

个税的金额=37.41*12=448.92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从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执行新的税率,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也是一样采用新的税率来计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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