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商品状态:
实际商品为不锈钢制管接头。
功能用途:
该商品用于安装在液(气)体管路之间,或液(气)体管路与阀门、龙头、旋塞等装置之间,起连接作用。
正确归类:
实际商品为不锈钢制管接头,该商品符合《税则》及《税则注释》对品目7307项下的“钢铁制管子附件”的描述,属于《税则》具体列名商品。根据《税则》第十六类类注释一(七)的排除条款,该商品属于《税则》所称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按照具体列名归入品目7307项下,具体应归入编号73072900.00(不锈钢制其他管子附件)。
归类差错:
应归入品目7307项下的钢铁制管子附件被错误地按照《税则》第十六类中机器或电气设备的专用零件归类。
归类技巧:
应仔细核对商品的材质、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以确定商品的正确归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