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规定,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企业逾期未提交的,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效力自动中止。现距离截止申报时间只剩下五个工作日,请各有关企业注意,切勿错过申报时间。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关服务热线12360或海关洪老师:89091595/89095057。
附海关年报指南
《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报送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称《年报》。企业逾期未提交的,海关注册登记证书效力自动中止,将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保证企业递交《年报》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报送指南,请广大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海关报送《年报》。
一、企业操作
(一)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www.chinaport.gov.cn,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首页,点击页面右下方“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链接。

(二)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
输入本企业“中国电子口岸”IC卡密码登陆“平台”(登陆前请确认本机已安装“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识别软件及IC卡读卡器)。

(三)填写报表
1、核对企业当前海关注册信息;
请详细核对“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和“报关人员表”中的各项企业信息。黑体字段属可变更内容,灰体字段为不可变更内容,根据本企业当前情况进行信息修改。
本企业如有以下信息发生变更,修改后继续报送年报申请,系统自动退回年报申请,并提示企业先行办理变更手续。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单办理变更,变更手续办结后再向海关报送年报申请。
(1)企业中文名称;
(2)企业地址:涉及字段包括工商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济区划代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涉及字段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
(4)分支机构上级单位信息:涉及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
(5)备案报关人员信息:涉及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2、正确填写“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
请关注系统自动弹出的提示框内容。“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红色星标项为必填项。

3、暂存及申报前确认

4、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查询
年报申请报送及审核状态依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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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功” “成功发往海关” “海关入库成功” “审批通过“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年报报送企业适用范围
1、需要报送年报企业
(1)报关企业;
(2)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
(5) 加工生产企业
2、不需报送年报的企业
(1)临时注册企业;
(2)各类保税仓库;
(3)出口监管仓库;
(4)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5)已注销企业。
(二)报送方式。
1、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自行录入并报送年报。
2、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代理录入并报送年报。
(三)数据自动接收与转人工审核规则
1、由预录入机构代理报送的年报申请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2、报送日期在7月1日后,转人工审核,企业需向海关现场交验纸质单证;
3、企业使用本单位“中国电子口岸”IC卡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发送的年报申请,如无关键字段变更,全部自动接收,不需海关人工审核,企业不需向海关交验纸质单证。
(四)表格填报特别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中的英文字母需大写。
2、进出口收发货人的进出口经营权或报关权批准机关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发机关;报关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或报关权批准机关为直属海关。
3、企业所属报关人员名单及状态应仔细核对,发现与实际不符,及时与注册地海关联系。
4、投资总额币制字段确保不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