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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动漫ip?截取客户信息?仿大牌羽绒服?浙江发布“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盗用动漫ip?截取客户信息?仿大牌羽绒服?浙江发布“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IPRdaily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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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件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浙江发布10件“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为优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生态,护航创新浙江高质量发展,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第五次全省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交流活动,集中发布10件“法护知产”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一、跨部门快速响应,守护文化“新三样”知识产权

【协同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2022年11月至2025年3月,楚某标、沈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哪吒系列”“熊出没系列”“未定事件簿系列”美术作品并使用在抱枕商品上。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一周内完成线索移送至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再由该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检法三机关高效联动,依法判处刑罚,并促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解。

【入选理由】

该案是落实文化“新三样”(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剧)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的典型实践。从线索发现到公安立案仅用时一周,体现“跨部门、跨领域、跨职能”的快速响应能力;通过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并举,既严打侵权行为,又弥补权利人损失,筑牢文化新业态法治屏障。

二、联合失信惩戒,织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

【协同单位】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徐某、谷某未经许可,接受委托加工假冒注册商标羽绒服,非法经营额23万余元。2024年9月18日,二人被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刑罚。2025年1月17日,法院将涉刑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议同步推送至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该局依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及时反馈结果,实现刑事处罚与信用监管高效衔接。

【入选理由】

该案是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的范例,体现司法与行政信息共享、有序衔接、双向联动。通过“刑事制裁+信用惩戒”闭环打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彰显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织密协同保护网络。

三、“关联推送+判后监管”,保障判决及时履行

【协同单位】

余姚市人民法院、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宁波某电缆桥架有限公司系“信杰”商标及企业字号权利人。2023年11月,其发现宁波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将“信杰”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申请“信杰信一”商标,遂提起诉讼。余姚市人民法院通过“法护知产”平台向市场监管局推送涉诉信息,启动限制注销程序;2025年9月28日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字号并赔偿4万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再次推送信息,市场监管局督促完成名称变更,实现案结事了。

【入选理由】

该案构建起“审理—判决—履行”全流程协同闭环:诉讼中通过“关联推送”预防恶意逃避责任;判决后依托“判后监管”补强执行效果。模式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的协同治理样本。

四、强化诉调对接,促百件批量纠纷源头治理

【协同单位】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案事例简介】

2025年6月,佛山某科技公司就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通过温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云平台批量起诉122家网络销售商。温州中院委托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诉前调解与侵权调查。中心查明被诉产品均源自瑞安两家制造商,引导权利人放弃对末端销售商追责,聚焦侵权源头。同年12月,权利人撤回全部122起案件,集中起诉两家制造商。

【入选理由】

该案依托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优势,深化“司法+行政”全链条协同。保护中心快速锁定侵权源头,推动权利人“化零为整”,大幅压降诉讼增量、减轻诉累,精准契合“中国鞋都”产业保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批量案件处理“温州样本”。

五、“侵权预警+精准普法”,助力民宿行业健康发展

【协同单位】

德清县人民法院、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2024年12月,德清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宿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后,实地走访涉案民宿,并调研莫干山民宿行业协会及15家经营者。依托“法护知产”平台向市场监管局发送风险预警,提示行业商标侵权隐患。该局随即开展全县民宿商标使用专项排查与合规指导。2025年4月,法院在莫干山镇高峰村开展巡回审判,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开设“法护营商微课堂”,讲解商标规范使用与企业合规指引,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

【入选理由】

该案创新“侵权预警+精准普法”模式,推动司法审判与行业治理、基层普法深度融合。通过预警推动行政监管提前介入,通过巡回审判+联合普法,为民宿行业知识产权布局与合规经营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乡村振兴与基层营商环境优化。

六、纠纷闭环化解,激励纺织服装产业创新创业

【协同单位】

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海宁(纺织服装与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案事例简介】

2025年7月24日,海宁某服饰公司就“皮衣”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向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该局依法调查取证,并委托国家级快维中心出具专业侵权比对意见;坚持“裁调并举、调解优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025年8月28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快速完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入选理由】

该案构建“行政查处+专业比对+司法确认”闭环模式。依托国家级快维中心实现快速研判,借助司法确认提升调解效力,真正实现柔性解纷、一次办结,为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快速化解样本。

七、“行政裁决+诉前调解”,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协同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2025年8月,上虞区崧厦街道某企业就伞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两家伞厂。法院基于当事人诉求,依托“法护知产”平台将线索移送市场监管局。该局启动设于崧厦街道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依法启动裁决程序,7日内促成两起纠纷成功化解,实现“纠纷不出镇、化解在基层”。

【入选理由】

针对伞件产业更新快、仿制易、维权急的特点,上虞区将知识产权保护阵地延伸至镇街一级,设立“枫桥式知识产权共享法庭”与“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出台《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基层站所一站式、全流程调处,压缩时限、提升效率。

八、司法行政合力,筑牢商业秘密保护屏障

【协同单位】

义乌市人民法院、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陈某媛原系浙江某供应链管理公司客服主管,掌握客户信息商业秘密。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其以亲属名义注册三家公司,擅自使用客户信息开展同类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约186万元。义乌市法院依托与市场监管局“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委托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法官全程指导,当日完成司法确认。法院结合其已获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刑罚。另联合市场监管局发布《国际货代物流行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推动行业治理。

【入选理由】

该案系金华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件,实现“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司法确认”一体推进。通过前端调解与后端治理结合,既震慑犯罪、挽回损失,又以行业指引推动规范发展,有力服务义乌小商品出海与国际贸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九、诉调对接,高效化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批量纠纷

【协同单位】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案事例简介】

柯某系“鞋底(5)”外观设计专利权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其发现龙游某电商城多家公司在同一平台销售侵权鞋底产品,遂向衢州中院提起4起诉讼。法院经审查,将案件移送龙游县市场监管局调处。该局快速开展工作,不到一个月即促成柯某与所有涉案公司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一键清零”。

【入选理由】

针对电商领域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小额、多发、同质化”特点,“司法移送+行政调处”模式适配性强。法院统筹移送,行政机关依托属地优势实现侵权主体一次性对接、纠纷一次性化解,有效遏制侵权蔓延,提升协同保护效能。

十、“行民融合”,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实质性化解

【协同单位】

温岭市人民法院、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温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案事例简介】

2024年3月,广东某股份有限公司反映温岭某建材公司涉嫌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核查。期间,权利人拟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该局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设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共享法庭在线对接温岭市人民法院,法官远程主持调解。行政处罚与民事调解同步推进,双方达成和解;建材公司按期支付赔偿款并获谅解;2025年1月,市场监管局结合初次违法、已获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入选理由】

该案创新“行民融合”解纷路径: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过程中,主动引入司法调解力量,实现行政监管与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既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又节约司法资源,达到行政惩戒与民事维权双重效果,为“法护知产”协同保护提供有益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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