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利企业所得税改革:降税率之外更需结构优化
2026年3月11日,智利新任总统何塞·安东尼奥·卡斯特就职。其与前任候选人伊芙琳·马特海均主张将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由27%下调至23%,折射出政商界对当前税制国际竞争力不足的普遍关切。
资本成本回收机制滞后,削弱投资激励
智利27%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高于经合组织(OECD)2025年24.2%的平均水平。但真正制约投资的关键,在于资本成本回收机制——即企业设备、厂房、无形资产等投资支出在税前扣除的速度与程度。
折旧政策实际效果偏低
尽管智利已实施通胀指数化折旧调整,但受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胀影响,企业对机器设备投资仅能扣除其成本现值的70.6%,工业建筑仅42.3%,均低于OECD国家85.7%和49.9%的均值。
无形资产支出完全不可扣
智利是OECD中唯一禁止外购专利、软件版权等无形资产成本税前扣除的国家;而OECD国家该项平均扣除率达76.7%。
费用化政策曾有效验证激励效能
2020—2022年,智利曾实行所有资产全额费用化(当年100%税前扣除)。研究表明:相较普适性降税率,优化折旧政策仅影响新增投资,财政成本更低、激励更精准、政策性价比更高。
全球征税体制制约海外竞争力
智利仍是OECD中少数仍实行古典式全球征税制的国家,即对居民企业全球所得征税,并仅允许境外已缴税款抵免。这导致企业在低税率国家经营时面临“补税”压力——利润汇回后须补足至27%税负,实际税负远超当地对手。
参与豁免制度成关键突破口
建立符合条件的海外股息参与豁免制度(如设定持股比例、期限等门槛),可将合规海外经营所得排除在国内税基之外,推动税制向属地或混合模式过渡,提升智利企业跨国经营公平性与韧性。
改革路径:结构优化优于单纯降税
国际研究指出,仅降税率对改善投资环境作用有限。美国税收基金会模拟显示:单独降税对投资成本的降低效应不足优化折旧政策的一半;二者协同则具显著叠加效应。
三项优先改革方向
- 恢复所有资产完全费用化政策(至少回归2020—2022年水平);
- 为亏损企业设计可结转的费用化抵扣机制,保障政策普惠性;
- 分步推行海外经营所得参与豁免,初期设定合理门槛,逐步转向属地税制。
财政可持续性与政策效率并重
三类改革财政成本差异显著:降税率属普惠减税,成本最高、激励最分散;折旧优化聚焦新增投资,成本适中、激励最强;参与豁免初期覆盖企业有限,成本可控,且直接支持企业“走出去”。
智利税制改革本质是税基现代化与跨境规则国际协调的系统工程。在财政空间受限背景下,优先优化资本成本回收机制与跨境征税规则,比单纯下调名义税率更具现实可行性与政策性价比。其实践也为新兴市场国家平衡财政收入与税制竞争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税务报社何振华税收宣传工作室供稿。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