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账册(电子账册)简介及设立流程
为方便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本文简要介绍加工贸易账册(电子账册)的相关概念及设立流程。
一、相关概念
1. 联网监管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指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满足监管要求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据此进行数据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开展核查的一种监管方式。
2. 电子账册与电子手册的区别
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建立的电子底账;实施电子账册管理的企业仅设立一个账册。
电子手册:以加工贸易合同为单元建立的电子底账;每个合同对应一个电子手册。
二、联网监管资质
申请联网监管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加工贸易经营资格;
- 已在海关完成备案;
- 属于生产型企业。
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将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重点评估其经营能力、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及守法合规情况等。
经核准同意实施联网监管的,海关将签发《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企业应在主管海关指导下,及时完成联网监管所需的技术准备工作。
三、加工贸易账册设立
1. 企业资质申请备案
联网企业需登录商务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系统”,自主填报并承诺真实性《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简称《信息表》)。《信息表》有效期为1年,到期或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已网上填报的企业,办理账册设立(变更)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加工贸易账册备案
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系统“加工贸易账册”模块录入设立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料件与成品清单、单耗、保税周期等。
3. 涉及的单证
账册设立需准备的单证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海关备案证明、《信息表》、合同/协议、工艺流程说明、单耗申报表等。
四、注意事项
- 企业向海关报送数据前,须完成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身份认证;
- 应向主管海关报送进口料件、出口成品清单及对应商品编号;必要时按要求提供归类确认资料;
- 账册设立(变更)不再强制申报归并关系,企业可依据自身管理实际,在满足海关规范申报和监管要求前提下,自主申报商品信息;归并关系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 涉及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加征关税等特殊监管要求的商品,须设立专用账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