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金)律师团就中资矿企污染事件提出赔偿异议
来自金沙萨贡贝区及上加丹加律协的9名律师组成联合团队,向刚果(金)矿业部长提交诉愿申请,对某中资矿业公司在卢本巴希造成环境污染后所确定的赔偿措施提出正式异议。

律师团队代表卢本巴希市卡马特特、卡萨帕、卡米塞佩三个社区居民。上述社区在2025年11月4日发生的环境事件中受到直接影响。
600万美元赔偿金被指严重不足
依据《刚果(金)矿业条例》第405条之三,律师团质疑作为损害赔偿预备金的600万美元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水平。
尽管肯定主管部门迅速责令涉事矿区停产,并邀请受害者参与损害评估等初步应对举措,但律师团强调,该金额与事件实际危害程度明显不匹配。
金沙萨贡贝区律师马塞尔·韦绍孔达指出:“这是政府首次在损害评估与赔偿方案制定全过程,系统性纳入受害者及其法律顾问意见。”
但考虑到此次污染涉及高毒性酸性废水泄漏,已对周边居民构成持续性健康风险,预备金仍显严重不足。
要求至少1亿美元全面赔偿
鉴于主管部门已确认存在持续性污染及重金属相关疾病风险,律师团认为这实质上承认了未来仍将产生可预见损害,需建立长期赔付机制。
据此,律师团正式要求不低于1亿美元的全面赔偿,并配套银行保函、设立独立托管基金等财务保障安排,确保未来数年受害者获得切实、稳定赔付。
厘清赔偿与合规义务边界
律师团指出,当前处理方式混淆了环境污染赔偿机制与企业合规义务两类法律性质不同的责任。
污染赔偿资金应严格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专用于受害者补偿与生态修复;而企业合规义务属于独立承诺,应专用于社区发展类项目融资。
因此,律师团敦促矿业部长重新评估赔偿金额,并在制度层面明确区分并规范两类机制。
来源:刚果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