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4年建交以来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两国坚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两国关系得到了全方位、多方面的发展。中马两国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蓝色经济和旅游经济等四大重点领域,持续拓展经济合作。
日前已发布《税收指南丨中国居民赴马来西亚投资税收指南(上)》,重点介绍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相关内容。本期将聚焦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等议题,继续为您带来详细解读。
(一)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采用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等判定标准,具体而言,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即为居民纳税人:
(1)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年,下同)中在马来西亚居住至少182天;
(2)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马来西亚居住不足182天,但与相邻纳税年度连续居住之和至少182天;
(3)在四个纳税年度中有三个纳税年度居住不少于90天;
(4)在该纳税年度的前三年是居民纳税人。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应税所得为来自马来西亚的所有所得,包括贸易或经营的所得或收益、受雇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费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总所得额减去各种扣除后的余额计算。
2023年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单位:林吉特)
(二)非居民纳税人
如果一年内在马来西亚停留不到182天,不论公民身份或国籍如何,都是马来西亚税法上的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就其在马来西亚所取得的所得按照不同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
根据马来西亚《所得税法》,非居民纳税人以下情况无需纳税:
1.在马来西亚工作不到60天;
2.在马来西亚的船上工作;
3.年龄满55岁,并领取马来西亚退休养老金;
4.收到银行的利息;
5.收到免税的股息。
(三)申报要求
纳税人需负责以下五个项目的准备和提交:
(1)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必须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填写所得税申报表,发送或提交到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信息处理中心;
(2)申报收入,包括取得的保费收入;
(3)计算所得税;
(4)保存记录以进行审核;
(5)支付所得税。税款需在4月30日前缴纳,如迟缴会有10%的罚款,如超过限定日期60天缴纳,还会有额外的5%的罚款。
(一)销售税
2025年6月9日,马来西亚财政部宣布《2025年预算案》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多项销售税政策改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提高销售税税率:帝王蟹、鲑鱼、鳕鱼、松露、进口草莓、精油、丝绸和重型机械等非必需品销售税税率由0%提高至5%,废钨、公路自行车和古董手绘等物品销售税税率由0%提高至10%。
(二)资本利得税
2025年8月19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更新非上市股票资本利得税指南,明确《1967年所得税法》第9章(处置资本资产的收益或利润)不适用于纳税人处置境外资本资产并在马来西亚取得的收益或利润。该指南取代了2024年3月1日发布的旧版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1)“资本资产”的定义。指以下两类资产:一是位于马来西亚境外的动产或不动产,包括其权利或权益;二是位于马来西亚境内的动产,特指由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机构或合作社持有的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股份,包括其权利或权益;
(2)“另一家受控企业”的定义。指满足以下条件的受控企业:持有位于马来西亚境内的不动产(包括其权利或权益)或另一家受控企业股份(或同时持有),且其持有的不动产或股份的价值不低于其有形资产总价值的75%;
(3)“后续收购”的定义。指导致一家受控企业成为关联企业的不动产或股份的收购行为,且收购完成后该企业所持有资产的特定价值不低于其有形资产总价值的75%。其持股自该企业成为关联企业之日起视为关联企业持股;
(4)收购日期和价格。对于2024年1月1日之前收购的不动产企业股份,其收购日期和收购价格应统一根据《1976年不动产利得税法》附表2第34A条款进行确定。
(三)服务税
2025年10月,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公布扩大服务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的相关措施。免征服务税的范围主要包括:
(1)金融服务。马来西亚国民信托基金有限公司旗下(包括土著信托基金和马来西亚信托基金)固定价格基金的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公司获得的再保险服务;
(2)租赁服务。同一集团内部企业间提供的租赁服务;经申报且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林吉特的中小企业承租人获取的租赁服务;飞机和船舶的租赁服务;
(3)建筑工程服务。混合开发项目中的住宅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的建造;在设计-建造合同下提供的咨询服务;
(4)教育服务。由教育机构、公司、基金会或其他组织全额资助的学费或服务费,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可就此类款项免征服务税;
(5)私人医疗服务。已注册的私人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生、传统和辅助医疗执业医生,以及私人联合医疗服务收取的咨询费;私人医院从第三方(其他私人医疗机构或其他私人联合医疗机构)获取的医疗服务不适用上述政策。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中国居民赴马来西亚投资税收指南的内容,请点击查看原文,查阅:《中国居民赴马来西亚投资税收指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厦门税务微服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