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C上诉法院全面撤销科沃斯对石头科技的单方证据保全令
知产财经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获悉,3月16日,UPC上诉法院全面撤销科沃斯针对石头科技申请的单方证据保全令。法院认定,科沃斯在申请时未完整披露重大事实,构成程序滥用。
关键事实被故意遗漏
UPC上诉法院维持了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此前的撤销决定。法院指出,科沃斯于2025年9月2日提交的证据保全申请中,刻意隐瞒了关键信息:石头科技正通过亚马逊德国站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涉案扫地机器人。该事实足以影响一审法院是否批准单方检查令的判断。
单方保全申请过程与复审结果
2025年9月2日,科沃斯以石头科技经营地位于香港、在欧洲无分支机构为由,向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申请对IFA 2025柏林展会上的展品开展紧急检查及证据保全,称展会是获取软件代码和内部技术文档的“唯一机会”。9月4日,法院未经听证即签发保全令,允许专家检查、测试乃至扣押展品。
石头科技随后提出复审请求。2025年12月19日,地方分院撤销原令,理由是:科沃斯已通过其代理人在亚马逊平台直接向石头科技下单购买涉案产品,且该事实已在同期提起的主诉程序中明确体现,却在保全申请中被刻意删除。法院认为,若知晓该销售渠道,不会批准单方命令。
违反程序性披露义务
法院援引《UPC程序规则》第192.3条指出,单方措施申请人负有“更高披露义务”,必须如实陈述所有可能影响裁量的关键事实。科沃斯在保全申请中称石头科技“通过德国子公司分销”,与其在主诉状中承认的“通过亚马逊直接销售”明显不一致或至少不完整。法院强调:“这些遗漏和表述偏差并非细节疏忽,而是直接影响地方分院是否准许单方请求的核心事实。”
法院进一步明确:此类核心事实的缺失,不得通过后续复审意见予以弥补;科沃斯在复审阶段新提出的“获取源代码”等理由,因未载于原始申请,不予采纳。
驳回提交欧盟法院请求
针对科沃斯提出的将本案提交欧盟法院(CJEU)解释的建议,法院予以拒绝。理由是:本案焦点在于程序规则下的披露义务履行问题,而非欧盟指令实体条款的解释;UPC无权就自身程序规则提请CJEU释法。
目前,科沃斯仍在UPC与PAPST LICENSING、石头科技存在其他专利侵权诉讼,相关进展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