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从热点事件看沙特无人机活动的合规边界
2026年3月10日,沙特利雅得以北祖尔菲一处居民区发生无人机坠落事件,造成有限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同日,沙特防空部队在东部省及哈尔吉附近多次拦截并摧毁不明来源无人机。事件再度引发公众与监管机构对无人机安全性的高度关注。
当前地区安全形势趋紧,无人机已超越普通技术设备范畴,成为航空监管、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交叉覆盖的敏感领域。对于在沙特经营的中资企业而言,工程巡检、项目航拍、测绘或物流测试等常见应用场景,均需严格遵循当地合规框架——理解监管逻辑、厘清许可路径、规避法律风险,已成为项目落地的前提条件。
沙特无人机监管体系:谁在管理无人机?
在沙特,无人机被明确纳入国家航空监管体系,法律属性接近“航空器”,受《沙特民航规章》(GACAR)全面约束。核心监管机构为沙特民航总局(GACA),负责规则制定、设备注册、操作员资质审批、飞行许可发放及执法监督。
现行监管以GACAR Part 107为核心,构建起三大制度支柱:
- 设备注册制:重量≥250克的无人机须通过GACA官方平台完成注册,提交型号、序列号、重量及操作者身份信息,获唯一识别编号并纳入监管数据库;注册有效期三年,期满须更新。
- 操作许可制:商业用途(如工程测绘、建筑巡检、航拍宣传、影视制作等)的操作员须取得“遥控驾驶员证书”(Remote Pilot Certificate),需年满18周岁、通过航空法规与飞行安全考试,部分情形需实操训练。
- 空域管理制度:严禁在机场周边、军事设施、政府机关、能源设施、关键基础设施及人口密集区上空飞行;特定区域需提前申报飞行计划并获批准。
该体系体现高度制度化特征——以注册为基、资质为准、空域为界,目标是保障航空安全、防范公共与国家安全风险。企业须将无人机合规前置至项目规划阶段,而非事后补救。
无人机合法使用的基本合规要求
在沙特开展任何无人机飞行活动,均需同步满足设备、人员、空域与操作四维合规要求:
01 无人机必须完成注册
所有拟在沙特境内运行的无人机(≥250g)须通过GACA平台注册,提供设备型号、制造商、序列号、重量及操作者/企业身份信息。注册后生成唯一识别编号,须物理标注于设备本体。未注册飞行属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设备扣押、罚款等行政处罚。
02 商业使用必须取得飞行执照
个人娱乐飞行要求较低,但凡涉及工程巡检、测绘、航拍、广告或影视制作等商业用途,操作员须持有效Remote Pilot Certificate。该证书为法定准入门槛,企业须确保操作人员资质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03 飞行区域受到严格限制
禁止飞行区域包括:
- 机场及周边空域;
- 军事设施与训练区;
- 政府机关及重要行政建筑;
- 能源设施与关键基础设施;
- 人员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及私人住宅区上空。
实际飞行须在GACA批准空域内进行,商业任务需提前提交含时间、区域、高度、操作者信息的飞行计划。
04 操作安全要求
基础安全规则包括:
- 最大飞行高度不超过120米;
- 必须保持目视范围内操作(VLOS),禁用纯图传或全自动模式;
- 不得飞越人群密集区、运输危险品、或在公共活动上空作业;
- 违反者将面临设备没收、罚款,严重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沙特无人机应用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即便规则清晰,实践中仍存在易被忽视的合规盲区,尤其中资企业在工程项目、宣传航拍等高频场景中,常因认知偏差触发多重法律风险:
01 国家安全风险
鉴于中东地缘特性,沙特将无人机高度关联国家安全。未经许可靠近军事基地、能源枢纽(如东部省)、政府核心区飞行,极易被误判为潜在威胁,触发跨部门联合调查。企业须对项目选址周边空域敏感度进行前置评估。
02 航拍与隐私问题
沙特社会文化与宗教环境对隐私极为敏感。无人机拍摄私人住宅、庭院、宗教场所或女性活动区域,可能构成对《沙特数据与隐私法》的实质违反,引发民事索赔或监管处罚。企业应主动规避居民区上空作业,并建立影像内容审核机制。
03 工程项目中的合规风险
大量中资企业将国内携带的无人机直接投入沙特施工现场,却忽略本地合规义务:自带设备仍须注册、操作员须持本地执照、飞行须经许可。在油气、电力等敏感行业,违规飞行可能导致作业暂停、设备查扣,甚至影响项目整体合规评级。
沙特中资企业无人机应用的合规建议
为系统性防控风险,建议中资企业从六方面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01 进出口程序中的合规操作
无人机出口中国前,须按《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向商务部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进口沙特时,须完成产品符合性认证(PCoC)及装运符合性证书(SCoC)办理,并备妥商业发票、原产地证等清关文件。两国监管程序须同步筹划、无缝衔接。
02 建立无人机合规管理制度
将无人机纳入企业安全与合规管理体系,明确使用场景、责任部门及内部审批流程。所有飞行任务须事前提交飞行计划,经项目管理或合规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03 提前办理GACA许可
所有设备注册、操作员资质认证及专项飞行许可,均须通过GACA UAS Portal平台申请。预留充足审批周期,避免项目实施阶段临时补办延误工期。
04 谨慎选择飞行区域
优先选用GACA开放空域,严守“三不原则”:不飞机场周边、不飞敏感设施周边、不飞居民私密空间上空。大型项目可考虑统一申请区域级长期飞行备案,降低重复审批成本。
05 建立保险与责任控制机制
投保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覆盖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同步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报告流程、现场处置与监管沟通机制。
06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组织法规培训(含GACAR Part 107、隐私保护、施工现场规范),结合案例分析与模拟演练提升实操意识;建立资质台账,确保操作员证书持续有效。
结语:无人机技术发展与法律监管并行
伴随沙特“Vision 2030”推进,无人机在基建、物流与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持续深化。但技术价值释放的前提,始终是合法合规——唯有将监管要求嵌入企业治理全流程,无人机才能真正成为提升效率、管控风险的可靠工具,而非合规隐患的源头。
Rashed Alfawzan
AIWON中东律师团队负责人|沙特SFF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际仲裁|中东争议解决|中东投资与贸易
陈恳律师 Keren Chen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航空与军工法律事务部主任
盈科全国低空和空天经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分院院长
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
金静雯律师 Vency Jin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AIWON中东律师团队负责人
国际仲裁|海关进出口|中东投资与贸易
兰楚豪律师 Lan Lan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AIWON中东律师团队主办律师
海关进出口|走私辩护|国际贸易与投资
侯逸 Delia Hou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AIWON中东律师团队成员
中东民事争议解决|沙特投资与贸易
张昊阳 Denny Zhang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AIWON中东律师团队成员
中东民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