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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7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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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6号(关于进口英国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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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第2周数据:生猪跌至11.38元/公斤,一周下跌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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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两家肉鸡场暴发新城疫,累计扑杀超50万只 |
01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7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公布,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套目录清单
海关总署依据食品原料来源、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人群及食用方式等要素,结合国际惯例,动态管理以下三类清单:
- 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肉与肉制品、肠衣、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和麦芽、脱水蔬菜、调料粉、坚果与籽类、干果、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品、水产品;
- 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
- 需注册管理的境外贮存企业范围:用于贮存陆生动物源性食品和水产品的冷库。
二、进口申报要求
(一)信息填报规范
以货物方式进口、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进口食品,须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准确填写对应原产国(地区)企业的在华注册编号;并在“商品填报—用途”栏规范填写“食用”。未按要求填报的,海关不予受理;虚假填报将依法查处。
(二)申报时效规则
• 官方推荐注册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正常申报进口(含注册到期后仍在保质期内的库存产品);
• 自行申请注册企业:申报时企业注册须处于有效状态;
• 被暂停、注销或撤销注册的企业:暂停/注销/撤销之日前启运的货物仍可申报进口。
三、注册办理与信息查询
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https://cifer.singlewindow.cn)办理注册、变更、延续、暂停、恢复等业务,并查询进度、评审意见及已注册企业名单、注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办事指南、系统使用说明、咨询热线及产品类别与海关商品编号对照表,均可在系统“办事指南”或海关总署官网获取。
四、其他说明
• 进境初级食用农产品注册登记,按海关总署2025年第219号公告执行;
• 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18日
02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6号
(关于进口英国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中方与英方签署的《关于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英国养殖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人工养殖、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CITES附录及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繁殖材料。具体准入目录见附件。
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的生产企业(含加工企业、独立冷库)及养殖场,须获英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管;所有企业须由英方向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 必须在英国水域养殖;
•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英国境内发生《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或WOAH规定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违反中英法规或《议定书》规定,严重危害食品安全;
– 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并可能污染产品;
• 不得使用双方禁用成分,限用或允许成分须按规定使用;
• 经检验检疫,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异物及《名录》《议定书》所列疫病病理指征;
• 养殖、加工、包装、贮存、运输、中转和出口全过程须符合中英双方卫生及可追溯要求,并满足国际冷链食品卫生标准。
五、包装及标识
应有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内外包装。标签须中英文加贴,内容包括:商品名与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养殖)、原产国、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编号、生产地区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产品中文标签须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六、证书要求
每集装箱产品须随附经中英双方确认的兽医(卫生)证书,证明符合中英兽医与公共卫生法规及《议定书》要求。证书须含养殖、加工、包装、贮存、运输、中转、出口各环节涉及的企业名称及注册编号。证书须中英文印制(英文为必填),格式、内容、签发机构印章及签字官员笔迹须经双方事先认可并备案更新。
七、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依据中国法规、国家标准及《议定书》实施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依规销毁、退运或其他处理;对多次不合格或发生严重问题的企业,可采取加强查验或暂停进口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11日
03 3月第2周生猪价格数据
生猪均价11.38元/公斤,环比下跌4.3%,同比下跌26.1%;全国30个监测省份全部下跌,东北地区最低达10.67元/公斤。
仔猪26.90元/公斤,环比跌2.0%,同比跌27.1%;华南28.32元/公斤,华北25.90元/公斤。
猪肉22.48元/公斤,环比跌2.4%,同比跌15.0%;全国29省下跌,东北跌破20元(19.01元/公斤)。
牛肉72.16元/公斤(环比微跌0.3%),羊肉73.11元/公斤(环比跌0.6%);主产省活牛价27.01元/公斤(环比涨0.3%)。
饲料成本上行:玉米2.47元/公斤(+0.8%),豆粕3.38元/公斤(+1.8%),育肥猪配合饲料3.39元/公斤(+0.3%)。
04 波兰暴发新城疫,两家肉鸡场扑杀超50万只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波兰维尔日布尼察与克莱比两地肉鸡场确诊新城疫,累计扑杀肉鸡505,639只。两场分别存栏229,056只和276,583只,因死亡率异常升高经检测确认后实施全群扑杀。当地已启动疫区划定、消毒与溯源等防控措施。
自2024年9月以来,波兰已多次报告商业禽场新城疫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