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日
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发展关键需求,迭代深化改革举措,以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精准赋能
(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实施“北京畅融工程”;推动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加大专精特新贷、研发贷、园区贷推广力度,鼓励银行向科技型轻资产企业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各区与国家级基金建立对接机制,支持合作设立子基金,强化项目对接与信息共享。支持创投和股权机构发展,设立私募股权服务“一窗办理”窗口。深化“钻石工程”“育英计划”,加强企业上市辅导,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二)优化人才全方位服务
加大青年人才创业支持力度,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提供100万平方米创业空间;推进青年公寓试点,筹集1万套青年人才公寓,鼓励各区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短期过渡性住所服务;高水平建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区,打造青年人才街区与会客厅。提升国际人才集聚能力,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与“服务合伙人”机制,在科研经费、事业平台、成果转化、生活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稳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建立高水平创新人才评价标准,推动建设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
(三)推出更多优质产业空间
发布“产业地图3.0”版,动态更新拟供地信息,提供全景式“云踏勘”服务;落实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允许工业项目按约分期缴纳出让金;优化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审批流程,支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作价出资或入股,加快低效用地盘活;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打造多元复合功能的产业空间载体。
(四)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构建多元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推动金融、医疗等领域高价值数据场内交易;在科研、医疗、教育等领域打造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支持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与应用;加快培育全链条数据商,健全供需撮合机制;探索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认定及出境管理机制,拓展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适用范围至全市。
(五)提供成果转化优质服务
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提升转化精准度;扩大“朱雀人才”规模,壮大科技金融、孵化运营、知识产权等领域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建设10个概念验证平台,推动专业领域中试平台在京布局;通过首单应用、首台(套)支持等方式加速创新产品落地;依托“转果果”平台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成果转化服务。
(六)营造产业发展友好生态
优化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实施机制,依托“京通”搭建市场准入疑难问题咨询反馈渠道;围绕机器人、合成生物、脑机接口、智能终端、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完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检验检测等规则;鼓励各区开展“全链赋能”行动,打造“一区一产业”营商环境示范标杆;推动在京央企、龙头企业开放资源与应用场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七)促进消费活力释放
优化公园内文化、体育、节庆等活动审批流程,拓展零售、餐饮、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服务场景;鼓励各区制定促销活动工作指引,明确区域、标准、监管等要求,建立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机制;制定大型活动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标准,推广数字化监管方式;增设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点,开通线上办理渠道。
(八)支持企业出海发展
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空间,引导产业链供应链有序跨境布局;发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在技术合作与解决方案方面的指导作用;支持中关村自主大模型产业联盟国际化发展;深化京港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合作;优化共建“一带一路”直通车、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一站式”提供法律、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服务;完善“京内+海外”服务网络,联动在京使馆、商协会、专业机构等资源,推动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京津冀企业“协同出海”。
(九)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推动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证全市通用;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延续、车辆年审实行“免申即享”;优化大型会展、商展货运管理政策,合理规划通行路线;加快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集成;支持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设立机场前置货站,实现货物抵港前完成安检与通关手续。
二、服务提升
(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
强化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出大学生就业安居、企业出海、举办无需许可营销活动等30个以上服务场景;完善涉企报表报送机制,推动更多报表纳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减少重复报送;推动由“一件事”向“一类事”拓展。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强化市级政务大厅“服务、展示、文化、交流、生态”功能,推动市区专业分中心整合进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市级部门对基层培训指导,严格落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探索工程建设等领域前端申报辅导服务机制;印发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清单;开展登记注册规范提升行动,统一各区、线上线下服务标准。
(十二)加快政务服务数智化建设
上线“京通”APP,升级政府网站与市民热线咨询服务,提供全流程、引导式智能问答;深化政府网站“搜问办评”一体化服务,探索需求识别—服务规划—便捷办理交互式模式;持续优化企业服务e窗通、“京策”、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等重点平台办事体验。
(十三)强化企业精准服务
推动12345企业服务热线实时响应,实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发挥政企直通渠道作用;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动全市服务资源“一张网”汇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协会桥梁作用,定期收集问题并搭建互动平台;广泛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十四)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场景,打造全市统一政策导航图,便利企业“一站式”获取在京投资兴业政策;开展惠企政策精准快兑行动,在“京通”上线“京策”功能,优化政策查询、消息订阅、精准推送等服务,统一兑现事项申报入口,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
(十五)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支持各区因地制宜打造营商环境改革标杆;鼓励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疑难问题提级办理;赋能街道(乡镇)服务中小企业,对跨部门、跨层级复杂问题纳入市区两级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支持园区开展要素配置、专业服务、产业配套、政务服务等综合服务,实现“办事不出园”。
(十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制定全流程审批服务手册与流程图,打造企业办事“一本通”;公开各类规划“一张蓝图”数据,便利企业快速获取空间规划与限制性因素信息;依托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施工图、竣工图、城建档案等“一套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优化审批系统功能,完善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流程,实现企业一口登录、材料一次提交;建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十七)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
推行市政管线信息“一口查询”;开展市政报装“一站式”服务升级,加强主动超前服务,在项目前期及时响应水电气热等接入需求,实现接入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推行“菜单式”定制服务,支持规划、占道、掘路、园林、施工等事项并联审批。
(十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落实“准入又准营”;支持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流程;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拓展账户功能;优化境外投资者适配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扩大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试点,推广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通关“智能审批”;建设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专区,探索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跨境互认;提升跨境商务人士出入境便利度。
三、法治护航
(十九)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强化支付监管,对未按约定付款、拖延付款等情况进行预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投标数智化监管。
(二十)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
畅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举报渠道,实现投诉线索快转、快办、快结、快清;强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合同履约跟踪核实,开展诚信评价。
(二十一)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开展企业信用“赋能增值”行动,在政务服务、政策兑现、融资授信等方面向信用良好企业倾斜;推行“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实现信用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北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部门网站同步更新;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信用修复,及时恢复企业名誉。
(二十二)强化服务型监管执法
严格执行检查计划,源头管控;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扰企;落实“扫码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未扫码入企检查;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加强非现场监管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服务“向前一步”行动,提供合规指导与“预约式”服务;完善全市统一免罚事项清单,扩大柔性执法应用。
(二十三)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推行保全案件在线办理、“活封活扣”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整合在京法律资源,引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打造集法律、商务、知识产权于一体的产业服务联盟,为重点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商服务。
(二十四)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出台企业破产与经营主体退出综合政策指引;拓展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范围,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提升庭外重组机构服务效能,整合政府、金融机构、法院、破产管理人四方力量,加大对具有重整价值企业的挽救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加速“僵尸企业”出清。
(二十五)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生态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优化涉企侵权举报管理流程,统一举证标准、压缩处置时限;发挥北京互联网平台联审联处机制作用,对跨平台侵权信息实行联合认定与协同处置,加强平台安全监管。
四、协同优化
(二十六)加强政务服务协同联动
深化京津冀在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同事同标、资质互认、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京津冀行政许可结果互认清单管理机制;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京雄政务服务同城化,推动申请材料互通共享、电子证照亮证即办。
(二十七)强化区域创新协同
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清单对接机制,汇集津冀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300项,提供北京科技成果不少于400项,联合组织不少于10场供需对接活动;强化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功能,推动各级中试平台开放共享。
(二十八)推进公共服务共享
持续推动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互认,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功能;扩大影像检查资料共享、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优化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推进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