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家:
您好,为适应业务发展需求,将对《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星级规则》进行修订,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规则预计于 2026年3月20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系统功能更新,商家在京麦商家后台可见店铺星级预展示页面,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应用新数据。
店铺星级迭代细则可点击查看《店铺星级新规解读》
本次规则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指标体系 |
店铺好评率——店铺内商品获得好评的比例 |
店铺评价得分——对商品评价中满意、非常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进行整体衡量,通过统计加权的方式综合评估消费者对店铺内商品的满意程度。 |
第九条 基本计算逻辑 |
根据各行业的“星级换算关系”,将店铺体验得分转换为最终的店铺星级(如4.2星、4.5星等) |
根据各行业的“星级换算关系”,同时结合各因子得分和指标门槛标准,将店铺体验得分转换为最终的店铺星级(如4.2星、4.5星等) |
第十五条 降星情形 |
当店铺近期发生违法违规或严重损害消费者体验的行为时,平台有权将其星级直接下调至2.5星。降星持续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类型而定,具体以后台展示为准。 |
当店铺近期发生违法违规或严重损害消费者体验的行为时,平台有权将其星级降级展示。降星幅度和降星持续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类型和程度确定,具体以后台展示为准。 |
第十六条 违规行为示例 |
可能导致星级降至2.5星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假冒商品、恶意倒卖、侵权、虚假宣传、商品信息违规、价格违规、推送第三方信息、品牌欺诈、商品质量或资质不合格、发货违规、扰乱平台秩序、不当经营、骚扰他人等。 |
可能导致星级降级展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假冒商品、恶意倒卖、侵权、虚假宣传、商品信息违规、价格违规、推送第三方信息、品牌欺诈、商品质量或资质不合格、发货违规、扰乱平台秩序、不当经营、骚扰他人等。 |
修订后规则全文如下:
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星级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京东开放平台(下称“平台”)以企业主体资质开设并经营的店铺。个人店铺、个体工商户店铺以及外卖业务店铺不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规则目的与星级定义
2.1 为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并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决策参考,平台建立店铺星级评定体系。
2.2 店铺星级是综合评定店铺近期综合服务水平与体验的量化指标。评定主要依据客服咨询、物流履约、售后服务、商品体验四个核心维度的表现,并结合店铺的品牌影响力、价格竞争力、合规经营等其他维度表现进行。
第二章 星级的查看与展示
第三条 商家查看路径
商家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其店铺星级数据:
(一)电脑端:登录京麦商家中心,在首页查看“店铺星级”模块。
(二)手机端:登录京麦APP,于“我的”页面内进入“店铺信息”查看。
第四条 消费者展示说明
4.1展示范围:店铺星级将在平台所有消费者终端(包括电脑网页、京东APP、微信小程序、移动网页端等)进行展示。
4.2展示形式与位置:以星级图标形式呈现,展示位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搜索结果页、商品详情页、店铺首页、店铺详情页、用户店铺关注页等。
4.3 店铺星级越高,越有助于增强消费者信任与购买意愿。
第三章 星级的影响与应用
第五条 平台权益与资源 店铺星级将直接影响商家在平台可获取的流量与权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搜索排序:店铺星级表现是影响店铺内商品在平台自然搜索结果中排序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营销活动准入:报名平台主办的各类营销活动时,店铺星级将作为重要的报名资格筛选条件。
(三)搜索页标识展示:星级达到4.5星及以上的店铺,其商品在京东APP商品搜索结果页的商品卡片上可获得专属的星级标识展示。
(四)推荐流量门槛:店铺星级是商品或店铺进入首页推荐等个性化推荐流量池的重要筛选依据。
(五)频道活动门槛:平台各垂直活动频道有权根据频道定位,设定差异化的店铺星级参与门槛。
(六)商品数量管理:店铺每月可在线销售的商品数量上限,将根据其星级进行动态调整。
(七)增值服务优惠:高星级店铺可享受特定特色保险产品(如退换货运费险等)的投保价格优惠。具体保险类型与优惠幅度以平台不定期公告为准。
第四章 星级的评定与计算
第一节 指标体系
第六条 除五星店铺外,店铺星级每日进行数据更新。店铺星级主要由售后服务、物流履约、商品体验、客服咨询共4个因子,以及附加项构成。每个因子包含1个或多个具体指标,每个指标根据不同的统计周期每日进行滚动计算。详见下表。
因子 |
指标 |
指标定义 |
统计周期 |
客服咨询 |
咚咚平均响应时长 |
客服人工回复的消息与用户消息之间时间差的平均值。 |
前6天至前35天 |
物流履约 |
当日揽收率(非预约订单) |
当日揽收的订单占考核订单量的比率。当日揽收是指当日产生的订单在24点前揽收或16点后的订单在次日24点前揽收。 |
前7天至前36天 |
运单配送时效达成率(全部订单) |
达成线路配送时效要求的运单比例。 |
||
预约单准时发货率 |
按照约定准时揽收的预约发货订单比例。 |
||
延迟发货48小时以上单量(全部订单) |
超过承诺时效发货时间48小时以上的订单量 |
||
发货物流品退率 |
因物流原因取消或产生售后的订单比例。 |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时长 |
从申请服务单到服务单暂完结的平均时长。 |
前3天至前32天 |
售后评价得分 |
对售后评价中满意、非常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进行整体衡量,通过统计加权的方式综合评估售后服务的消费者满意程度。 |
前3天至前92天 |
|
平台介入率 |
一定周期内产生过纠纷的订单量占有效下单单量的比例。 |
前6天至前35天 |
|
商品体验 |
店铺评价得分 |
对商品评价中满意、非常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进行整体衡量,通过统计加权的方式综合评估消费者对店铺内商品的满意程度。 |
前3天至前32天 |
商品品质退货率 |
妥投或完成订单中因商品品质原因产生售后的订单量比例。 |
前2天至前31天 |
第七条 店铺星级中,售后服务、物流履约、商品体验、客服咨询4个因子,根据商家的指标在行业内的表现情况,其得分区间落在【5.5-10】分内,最低为5.5分,最高为10分。因子得分会在商品详情页及店铺详情页以分值或高/中/低向消费者展示。
第八条 附加项说明:当商家所在行业开通相关服务或者商家达成更高服务要求,店铺将获得额外加分;当商家的表现不满足消费者体验时,店铺将进行额外减分或者降星。根据行业不同,附加项会进行调整,具体影响附加项的服务或指标可查看《京东开放平台店铺星级规则——规则解读》,最终以商家后台展示为准。
第二节 计算规则
第九条 基本计算逻辑 店铺星级通过以下步骤计算得出,最终结果以京麦后台展示为准:
- 根据各指标数据计算得出四个核心因子的原始得分。
- 将核心因子得分乘以所在行业的特定权重,并加上附加项得分,得到“店铺体验得分”。
- 根据各行业的“星级换算关系”,同时结合各因子得分和指标门槛标准,将店铺体验得分转换为最终的店铺星级(如4.2星、4.5星等)。
示例:某店铺各因子得分及所在行业因子权重如下表。所在行业:结合商家的主营类目、品牌竞争力、经营模式等其他特征进行精细化区分。
权重示例 |
客服咨询 |
物流履约 |
售后服务 |
商品体验 |
附加项 |
20% |
30% |
30% |
20% |
- |
|
得分 |
8.5分 |
8分 |
9分 |
9分 |
0.2分 |
该店铺的体验得分为:8.5*20%+8*30%+9*30%+9*20%+0.2=8.8分
根据该行业当日体验得分与店铺星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表,可以得到店铺星级为4.7星。
体验得分 (各行业标准不同,以京麦后台为准,此得分仅为示例) |
店铺星级 |
五星店铺认证标准详见相关规则 |
5.0星 |
≥9.1分且各因子得分≥8.5分 |
4.9星 |
≥8.9分且各因子得分≥8.5分 |
4.8星 |
≥8.7分且各因子得分≥8分 |
4.7星 |
≥8.5分且各因子得分≥8分 |
4.6星 |
≥8.2分且各因子得分≥7.5分 |
4.5星 |
≥8.1分 |
4.4星 |
≥7.9分 |
4.3星 |
≥7.7分 |
4.2星 |
≥7.3分 |
4.1星 |
≥7.0分 |
4.0星 |
≥6.5分 |
3.5星 |
<6.5分 |
3.0星 |
近期存在违规行为 |
2.5星 |
第十条 对于行业内服务数据积累不足的店铺,平台将赋予初始星级及各因子的默认得分,星级后台展示平台默认值的标签。此初始值不代表真实服务水平,在店铺产生足够真实交易与服务数据后,星级将根据实际表现计算展示。当商家在数据积累期存在影响消费者体验的未达标指标时,平台会根据商家不达标情况进行降星处理,详细降星原因以京麦后台展示为准。
第十一条 行业权重调整 不同商品类目(行业)的核心因子权重配置存在差异,以体现各行业的服务侧重点。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各类目的权重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以京麦后台展示为准。
第十二条 综合表现调整 店铺星级在得分计算基础上,会结合店铺的品牌声誉、价格规范性、合规经营等综合表现,进行最终的升级或降级判定。若店铺因故未被纳入统计范围,则无星级数据。
第十三条 数据清洗与作弊处理 计算将剔除异常交易数据。对于通过刷单、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数据的店铺,平台将依据违规严重程度,下调其星级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如店铺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协议约定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调整其店铺星级,并保留公示调整标准的权利。
第三节 降星管理
第十五条 降星情形当店铺近期发生违法违规或严重损害消费者体验的行为时,平台有权将其星级降级展示。降星幅度和降星持续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类型和程度确定,具体以后台展示为准。
第十六条 违规行为示例可能导致星级降级展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假冒商品、恶意倒卖、侵权、虚假宣传、商品信息违规、价格违规、推送第三方信息、品牌欺诈、商品质量或资质不合格、发货违规、扰乱平台秩序、不当经营、骚扰他人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京东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八条 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第十九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约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约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十条 本规则于2026年3月13日修订,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