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八不准”
一、不准举债投资。
二、不准新建和装修办公场所。
三、不准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四、不准实施园林绿化等厂区环境建设。
五、不准增加非生产性用工。
六、不准实施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七、不准领导干部出国考察。
八、不准组织异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