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不能随便起了!
昨天,网信办发布了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要求互联网用户注册账号时
应当和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
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遵守平台规则
未成年人注册账号要取得
监护人同意,还要提供未成年人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二)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的;
(三)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的;
(四)假冒、仿冒、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的;
(五)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点击文末阅读意见稿原文)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
应当禁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
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账号
名称信息重新注册
对以相似名称注册、更名的
还应当对账号主体真实身份信息
账号信息内容、专业资质等进行必要核验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
应当采取必要手段
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
跨平台重新注册
搜索发现,早在2015年
网信办就曾发布“昵称十条”
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此次征集意见标准相较之前更为细化
网友评论:
不少网友担心
实名制的实施
可能会加剧个人信息的泄露
也有网友对平台审核、删号等操作
的具体依据和权限表示存疑
这六类网名将不能用了
你怎么看?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网信中国及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