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以上房源不再摇号、5年内将传统汽车换成新能源车最高将获8000元奖励……昨日,成都市住建局刚出台了优化楼市政策,成都市商务局也发布了鼓励老旧汽车淘汰与更新政策,多个政策都在鼓励消费升级……
科创四川从昨日成都市住建局、商务局发布的新政分析,共有4个关键点。
关键点1:144㎡以上房源不再摇号。
关键点2:无房资格认定标准放松。
关键点3:鼓励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关键点4:从现在开始到2027年8月5日,传统汽车置换成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8000元奖励。
了解政策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一)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二、成都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二)完成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因分期建设暂未完成的,应提交附近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和按时完成配套建设的书面承诺,且完成住宅周边道路、场地及隔离措施;
(三)完成申请楼栋所在施工许可证所载建设内容和规划核实内容,完成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手续,项目“所见即所得、款清即交房”;
对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履约协议)等未约定清水销售价格、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按不高于周边“双限地”限价水平申报清水销售价格。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成都市住建局出台《关于优化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属地政府(管委会)加强落实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责任,只对涉及产业关联项目落地、产业条件落实、项目自持物业、不可分割销售物业的项目在办理相关批次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前出具征询意见,对其他事项加强日常监管,不再出具征询意见。
开发企业可根据报规报建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品住宅装修信息备案的楼栋范围,在完成每批次预售房源最多的样板间装修后,可一次性办理相应范围内全部楼栋成品住宅装修信息备案。
商品住房项目可按栋办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进行建设,属地监管部门须加强土地出让开竣工履约监管,依法依规对逾期项目进行处置。
除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定向销售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成住建发〔2020〕187号)规定的条件办理网签备案注销和变更业务。进一步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利用实人认证、电子签名等技术,推广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
一、鼓励非营运类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8月28日,成都市商务局印发的《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政策将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本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给予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二、鼓励营运类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前期,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汽车实施财政奖励补贴,最高可达8000元。
奖励申报重点
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本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1. 淘汰报废车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
2. 淘汰报废车辆需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并取得我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 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
4. 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需为同一自然人(单位),且报废和购买新车均需在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完成。
5. 旧车淘汰报废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1.在我市取得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 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 完成车辆登记上牌,取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材料。
4.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上传扫描件)、车主本人个人银行储蓄卡(上传扫描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上传扫描件)、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上传扫描件)。
为方便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享受奖励政策,申报流程将全部在线提交。车主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蓉e行”小程序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车主兑现置换奖励。具体受理时间及申报流程将在近期另行公告。
(一)载客汽车。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表1《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大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二)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公布的《四川省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