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有肺炎疫情,
但在经济压力下,
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复工。
大多数企业主认为,
只要做好疫情防护就好。
不不不,你太单纯啦!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
还有这些法律知识要注意!
01完善制度,定期排查
1.构建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成立应急管理小组,确定主管责任人员、小组成员以及相关职责,以进行平时的防范和事件发生时的应对。
2.预判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按紧急程度进行区分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定时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及时了解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隐患信息,以便及时制定应对策略。
4.加强对应急管理知识的相关内部培训和学习。
02掌握信息,及时通报
1.成立专门应对小组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并掌握相关的安全隐患。
2.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应急管理政策和指引,将其转化为企业内部预防及应急指导方针并加以落实。
3.设置企业内部通报窗口,鼓励企业员工对于相关信息进行内部通报。
4.在收集前述信息后,应及时如实向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报送,切忌瞒报或缓报等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针对需要被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切实地保障其权益,避免引发对抗情绪或纠纷,影响企业的稳定经营。
6.本次疫情一方面属于公共卫生事件,但是同时也属于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所以,除非当地政府有另行指导措施,企业通常需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03应急救援,协助调查
1.发现存在确诊病例或是疑似病例之后,除了依国家规定配合对其进行隔离和治疗以外,应及时向其他员工进行预警,并统计和甄别企业内部可能接触过的人群,在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等机构的基础上,对其他需要监测的人员进行相关监测或者按照政府要求配合医学观察/隔离。
2.对企业相关区域严格消毒,视需要对相关场所进行封锁。
3.对企业其他员工做好防护及检查等措施,比如,为员工提供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体温计、测温仪等,且督促其安全使用。
4.企业内部定期总结并公布企业内外的疫情相关信息,加强宣传防疫知识和避免恐慌的相关工作。
5.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机构的调查和指导应该全力配合,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量提供所需信息以供相关专业分析。
1.行政责任:怠于履行相关应急管理措施时,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都有可能因此而被处以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都有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在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之外,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如果对于应急管理处理不当,也不排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01根据疫情对本企业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企业生产经营策略
1.准确预测、把握疫情持续时间和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疫情会对现有产业以及行业(例如服务业、部分制造业)带来一定冲击,也可能会因此出现新的行业、甚至新的资源配置体系,可能会为医疗健康、互联网、物流领域等带来全新的机会。
2.积极预测疫情过后的需求和服务,调整产业与产品服务布局。疫情过后,消费者被压抑的需求将会喷涌而出,同时,疫情很可能会改变消费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例如,人们会更加注重医疗健康,包括电商、教育、娱乐等在内的线上活动可能会强化。因此,企业可及时对市场开拓、物流配送、业务流程等作出调整,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3.建立和强化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至关重要。在采取疫情相关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企业通过与经销商、代理商甚至是部分竞争对手建立和强化交流和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互支持对方的业务,以此实现战略上的共赢。
02建立健全危机预防机制
1.构建危机管理工作体制,成立危机管理小组,确定主管责任人员以及小组成员以及相关职责。
2.预判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的危机,并按紧急程度进行区分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定期检查,及时了解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危机,以便及时制定应对策略等。
03了解客户的需要
1.建议各企业组织员工并结合业务情况,通过电话、邮件、媒体等形式主动联系客户(包括潜在客户),关注客户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尽可能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
2.通过联系客户,企业可以发现合作过程中的问题,以及疫情给双方合作带来的影响,从而做好准备工作,以便在疫情结束后,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创造更大的效益。
04积极适用政府各项帮扶政策
各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积极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各地政府已经出台的多项帮扶、救助企业的财政、税收、外汇等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
1.调整薪酬、岗位或工时。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2.带薪年休假。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协商待岗。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待遇。
问题五:远程办公涉及哪些相关劳动问题?
01要有制度依据和合同约定
1.制定制度依据。明确远程办公的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审批权限、认定标准、执行方式等。
2.订立合同约定。除明确固定的公司办公场所外,还可以同时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基于办公模式的调整,安排其远程或移动办公,并在合同条款或补充附件中对远程或移动办公的一些要点加以说明。
02要规划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
1.仍然要求员工参照正常工作时间通过考勤软件在线打卡,在工作时间内保持所有的办公软件以及即时通讯工具始终处于在线状态且做到及时响应。
2.进一步细化员工工作职责,尽可能详细地分配员工在一定时间单位内(例如每天、每周等)的工作任务,并明确具体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
3.严格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在超过正常的办公时间之后,员工仍继续在线办公的需通过办公软件提交加班申请并解释加班原因。
4.在员工KPI考核层面,加强对远程办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响应速度、工作完成率等指标的考核占比。
5.在员工行为管理制度层面,加强对未完成工作任务、不服从工作管理、不按要求使用远程办公软件等方面的处分力度。
03要实施工作激励
1.发展多样化的工作与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状态,比如每日线上视频早会、工作日志记录、在线实时更新工作进度等。
2.定期举行现场活动,如培训、工作成果汇报会等,在大多数时间远程办公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地创造员工之间见面交流的机会,增强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粘度和信任度。
3.建立起以员工的工作成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激励制度。
04要应对工伤认定的不确定性
1.在批准远程办公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充分评估远程办公地点的安全性、员工身体是否存在高风险的疾病,以评估发生工伤事故的风险。
2.需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如员工发生工伤的,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应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初步评估确实属于工伤后,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同时配合员工或其家属积极举证。
05要注重保护商业机密
1.制定远程办公专用的保密制度,例如需要强调办公设备的排他使用、家庭成员的有效隔离、保密文件的存放方式等。
2.在执行员工的远程办公安排前,对员工的个人道德、执业操守、所在岗位的保密密级作出全面评估,谨慎决定,同时定期举行专项的商业秘密保护培训,针对在家办公的保密要点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
3.配备先进、完善的互联网办公系统,以及IT专业人员和技术作为支撑,定期进行系统检测和安全防护升级。
4.通过技术手段随时跟踪远程办公员工的系统操作,一经发现任何异常行为,及时封锁系统权限并采取补救措施。
5.在商业秘密防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收集和定位员工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建议事先获得员工的书面同意,以免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06社保缴纳要明白
1.用人单位要事先与员工商定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充分评估相关操作的合规性,并与员工做好免责确认,并保留根据国家政策对社保缴纳的合规性要求随时做出单方调整的权利。
2.异地办公如发生任何可能触发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行为,及时与社保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明确要求和条件。
1Q:
用人单位可以收集、使用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吗?
A: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用人单位可以为疫情防控之目的收集、使用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
2Q:
员工疫情相关个人信息处理不当有何后果?
A:
在疫情时期,用人单位可以收集、使用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但需注意妥善处理该等信息,否则可能给员工个人造成不利影响,并引致法律责任。
3Q: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收集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
A:
用人单位在收集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时,需遵循的核心原则是“最少够用、合理必要”,换言之,原则上不要收集无关信息或过于间接的信息。
4Q:
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
A:
针对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可能开展收集、传输和保存、访问和操作乃至披露、共享等处理活动。根据《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一般需遵循告知和同意、最少必要、安全保密等基本原则。
5Q: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管理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
A:
对于所收集的员工疫情相关个人信息,用人单位需妥善管理,其中包括传输和保存、访问和操作等活动,管理个人信息需遵循的核心原则是“安全保密”和“最少必要”。
6Q:
如发现异常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披露员工的疫情相关个人信息吗?
A:
1.用人单位可以也应当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所获悉的疫情以及所涉的个人信息。
2.同时为防控疫情、保护其他员工之目的,用人单位应可对内披露有关员工的个人信息。
7Q:
员工可以拒绝提供疫情相关个人信息吗?
A: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员工应当如实告知。
(财富成都小编根据四川法制日报综合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