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
“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
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
并冲上热搜第一

4月5日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回复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此前报道
网传聊天记录显示,事情起因是中国电科(CETC)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因领导强制安排清明节加班而情绪爆发,将自己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吐出。


图片来源:四川日报 网传聊天记录
陈某表示,近段时间经常早上八点上班,工作到晚上十一点,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常事。陈某的发言获得部门同事力挺,多名同事在微信群内联名请辞。
5日上午,当事人陈某回应记者时表示,基于正常流程,自己已经自愿办完离职手续,不愿意再去评论。
中国电科回应
4月5日,中国电科回复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前多方回应
4月5日上午,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时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总工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新闻多一点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