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商引资内参
01
国家税务总局: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
国新办18日就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饶立新介绍,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
饶立新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增强税费政策的确定性。2023年以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77项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发文予以明确,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健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主动收集并答复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各方面关切。2023年,税务总局围绕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发布115个问题答复口径,统一各地操作,提高政策执行确定性。
二是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操作标准。动态更新《纳税服务规范》,统一税务机关基本服务事项处理方式。在各省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西南、中南、西北等区域税务机关,联合推出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基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是增强税费服务的便利性。推进涉税事项“跨省通办”,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试点基础上,自2023年4月起在全国推行企业跨区(省)迁移涉税事项便利化措施,优化迁移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跨区(省)经营提供更多便利。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机制,打通业务办理渠道和税费辅导服务渠道,让企业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得到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税费辅导服务,2023年累计为纳税人提供互动服务1091万次。依托网络开展可视答疑,线上面对面解答政策、操作等方面问题,实现“一人答疑、多人受益”,2023年开展可视答疑2324场,累计近600万人次观看,回答问题26.7万个。
饶立新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02
国家正在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的规范管理
在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举措,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开年之初,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多次提及。11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审计部门2024年工作重点之一,要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
去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审计署重点审计了2022年度18省、36个市县共54个地区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并就共性问题延伸了其他地区,发现55个地区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或土地出让金等225.08亿元。
这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招商引资在地方上出台的所谓税收优惠措施,造成的财政损失甚至财政负担与之相比尤甚。
地方上招商引资有三个倚重的方面,土地、税收和营商环境。土地,现在供给的渠道正在逐步扩大;营商环境塑造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相对来说,在税收方面地方上有更多的“发言权”、“自主权”,也具有相当“执行力”。
于是就产生出地方在招商引资出台税收政策的“任意性”,包括一些地方通过不规范的税费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这一行为不但造成了税收流失,还会对地方政府的诚信造成危害,包括税收返还等在一些地方上并不能得到兑现,以至于产生纠纷。这样的例子有不少。
更应该看到的是,地方上税收政策的“任意性”,会扰乱整个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也会破坏全社会招商引资环境,很容易形成地方上招商引资的不正当竞争。
国家正在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的规范管理。
去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要规范税收、非税、社保费、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出台;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
数据表明,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77项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发文予以明确。今后一些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措施在未得到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延续值得考虑,是否废除、如何废除也值得考虑。
当前,税收立法快速推进,18个税种已有12个完成了立法,从而通过税收法定原则从源头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也有专家表示,目前地方很少敢明文出台违规税收等优惠政策,但这种现象并未杜绝,一些财政困难的地方手段更加隐蔽。
总之,将来相关部门既要对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进行严厉监督、严肃查处;立法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税收是国家大计、是根本,不可政出多门。这也是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
03
不规范税费优惠清理全国稳妥推进
为了构建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国家一直在稳妥推进不合规的税费优惠政策清理及规范。
2014年,为落实相关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同步开展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
施正文表示,尽管一些地方出台了不规范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但考虑到政府履约,最终这项清理暂缓,并进行“新老划断”,不能出台新的违法违规税收等优惠政策。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上述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另外,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虽然统一的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暂缓,但相关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比如,税收立法快速推进,18个税种已有12个完成了立法,通过税收法定原则来从源头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目前,地方很少敢明文出台违规税收等优惠政策,但这种现象并未杜绝,一些财政困难等地方手段更加隐蔽,如通过核定征收等来变相给予企业优惠吸引投资等。”施正文说。
据了解,目前不少省份也在进一步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比如,202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园区今后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时,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此外,海南还对各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进行清理,并加强对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