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25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的通报》,江陵县17个改革事项被通报表扬,其中,国家部委试点的改革事项2项、国家有关部门肯定的首创性改革事项2项、省级改革事项13项,涵盖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税收服务、劳动用工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江陵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改革事项总数位居全市第一。
一、2项被纳入国家部委试点的改革事项:
1.产业发展精准服务“税企链”(县税务局)
2.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2项获国家有关部门肯定的首创性改革事项:
1.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行“暗标盲评”+席位制分散评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探索招标投标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三同步”工作机制(县政务数据局)
三、13项省级改革事项:
1.完善信用承诺及践诺信息闭环管理(县发改局)
2.绿色金融改革(县金融服务中心)
3.县(市、区)“三网”融合治理转型(县政务数据局)
4.绿色金融气象增信服务(县气象局)
5.防雷安全数字化治理(县气象局)
6.构建常态化涉企案件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
7.推行阳光执行(县人民法院)
8.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县检察院)
9.创新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方式(县卫健局)
10.探索开展“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县人社局)
11.构建“政企银青”四方联动机制(团县委)
12.惠企政策智能动态兑现平台(县经信和商务局)
13.水电气网“八联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一步,江陵县将紧扣“勇当跨越式发展先锋、奋力再造一个新江陵”工作目标,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聚焦深化改革任务,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创新意识,聚焦疏通企业发展“痛点”、破解群众办事“难点”、打通政务服务“堵点”,以“小切口”突破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来源:新江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