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况不用给经济补偿?自愿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应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2024年离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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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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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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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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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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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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