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房出租的商务条件主要由双方共同约定,但是经过多年市场检验,也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一些惯例,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
1、租期:厂房租赁普遍的租期为5-6年。基于对未来租金的不确定性,出租方一般不愿意签署过长的租约。
2、免租期:小业主出租厂房免租期普遍为1-2个月。部分园区开发商的免租期会放宽到3个月。
3、租金支付:遵循先付后用的原则。一般付三押一、付六压一、付三押二,为比较普遍的支付方式。
4、押金:押金为1-2个月租金。
5、维修:厂房主体结构、以及原有固定设施的维修一般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的装修部分以及后添加设施由承租方负责。
6、水、电、物业费:秉着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该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房产权利人缴纳,所以由出租方负责。
8、违约金:一般以押金为基数,惯例为1-3倍的押金。
9、装修: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房东可以要承租方求恢复原状,或者保留装修;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承租方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10、转租:不得转租、或者转租应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为主流,极少房东同意无条件转租。
以上为厂房租赁市场普遍通行,且双方接受度较高的惯例,具体还要通过合同条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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