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进口“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模块正式上线,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业务。
PART-1
注册地址在海南自贸港的独立法人企业登录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海南特色应用中的“零关税区”自用生产设备界面进行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认证申报。
PART-2
企业申报后由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资规厅等单位在系统后台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反馈企业,同时省工信厅将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步至海关。
PART-3
资格认定通过的企业可享受进口“零关税”负面清单以外的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优惠。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政策正式落地!
HIIPB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
“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重点词语解析
投资海口 HIIPB
HIIPB
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
政策特点
投资海口 HIIPB
版式:凡夏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