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8%。
2020年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收入规模达到12万亿元人民币。
百强企业中,主营收入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有13家,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有4家。

进入新发展阶段的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无论是从全国来讲,还是就各省市经济市场领域来讲,政策谋划都是在围绕市场主体而展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疫后的恢复阶段,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国家越来越把市场主体当作根基。

市场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力量,是稳就业、扩就业的顶梁柱,也是财富创造的不竭源泉。
同时更是科技创新、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

数字化和科技创新的自立自强依托的主要力量在于市场主体,而反过来,市场主体也必须借助数字化和科技创新而巩固加强。
“每当风险挑战呈现的时候首当其冲的是市场主体,而保证社会能够稳定、经济能够正常发展可依靠的力量也是市场主体。”
所以,稳住市场主体是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底气所在、根基所在。
经过疫情的考验之后,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市场主体在当前被赋予的关注度、地位和作用是前所未有的。

“这意味着,发展数字化赋能的立足点必须盯在市场主体身上,这个是最重要的立足点。”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截止到今年7月份,我国市场主体的数量是1.43亿,而企业的数量约4500万家。
这样庞大的量级,一旦全面数字化赋能,将会激发一个无可预计的市场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