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二)申报项目应为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项目;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并在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能够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样板或模式。鼓励制造业企业、工业软件与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联合申报。
(四)申报主体近5年内不得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扶持方式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将采取竞争性评审,通过直接补助、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上报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到项目推荐单位。书面材料需填写《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申报书》(见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版申报材料用U盘或者光盘存储。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推荐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推荐项目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一份)按时报送我委。同时填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库汇总表(见附件3)。
(三)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制造业新模式项目,以及平台类项目。各类项目的要素条件如下:
(一)智能化生产
在车间、工厂范围内,通过智能化设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要素的应用,推进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以实现虚拟设计与虚拟制造、生产工艺与流程优化、产品质量提升、智能生产排程、设备预测维护、能源消耗管控等,从而达到生产过程集约高效、动态优化、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目标。发展形成基于信息物理系统(CPS)的系统解决方案,具备在同类企业中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网络化协同
基于统一的设计平台和制造资源信息平台,集成设计工具库、模型库、知识库及生产能力信息,使得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分支机构实现多站点协同、多任务并行、多企业合作的异地协同设计与制造。或者基于统一的供应链平台,通过RFID等产品电子标识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供应商、库存、物流、生产、销售等完整产品供应链的协同优化。
(三)个性化定制
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挖掘用户个性化需求、工业企业生产数据、外部环境数据等信息,建立个性化产品模型,将产品方案、物料清单、工业方案通过制造执行系统快速传递给生产现场,采用柔性化生产等方式快速生产出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产品。
(四)服务化转型
通过搭建产品数据平台,围绕智能装备与智能产品等,采集产品数据,建立产品性能预测分析模型,提供智能产品的远程监测、诊断与运维服务,以此为基础创造产品新的价值、创造新的运营模式,实现服务化转型。
(五)平台类项目
制造云平台。以云计算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虚拟化、服务化和协同化,汇聚分布、异构的制造资源和制造能力,在制造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优质、及时、低成本的服务,实现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高质高效对接,从而达到降低企业信息化应用门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产业组织创新的目的。
“双创”平台。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推动制造资源、生产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分享和优化配置,推动企业资源优化的边界从内部走向全产业链,企业间合作方式从业务协作走向产品、要素、能力交易,有效促进协同创新;打造网络化、扁平化、平台化的管理新模式,推动企业从管控型组织向创业孵化平台转变;推动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加入,发挥专业分工优势,延长和丰富产业链。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软件及系统集成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集聚整合大型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智库机构、金融资本、孵化管理、创业培训、软硬件等优质资源,为“双创”提供高效、精准的要素配置服务,实现产业资源的精确匹配,促进实现数据的自动流动和隐形知识的显性化。
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联合系统集成商、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质量保证、信息安全保障、大数据分析、物联网可靠性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政策解读、检测认证、技术支撑、解决方案、人员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并为制造业企业在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过程中深化质量管理与互联网融合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级分级研究,形成综合技术评价体系,并在典型行业开展试点示范评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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