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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课堂 |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小课堂 |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二) 广东省数字贸易与服务产业促进会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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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问:企业可以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境内划转外汇运费吗?答:可以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

问:企业可以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境内划转外汇运费吗?

答:可以。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五十条规定,境内机构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划转国际运输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由划付方银行按展业原则审核交易单证。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九)

问:银行如何办理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答: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售付汇业务时,银行应按《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相关规定进行审单,且上述业务无需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上述机构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业务需提取外币现钞的,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币现钞交易的一致性、外币现钞交易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合理审核。相关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币现钞交易不一致的,银行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是指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2023年服务贸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

问:承包工程企业能否将现有境外项目所属境外账户性质转为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相关规定,境内承包工程企业可根据实需,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账户变更备案手续,并按要求变更收支范围、期限和限额等,将现有境外项目所属境外账户用作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2023年服务贸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一)

问:完成税务备案后,如付汇银行、付汇账号或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是否影响对外支付?

答:境内机构和个人完成税务备案后,如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或合同执行期限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修改税务备案信息之后,到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境内机构和个人完成税务备案后,如境内支付人的付汇银行、付汇账号或境外收款人的收汇银行、收汇账号发生变化的,银行在审核真实性、合规性后及时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问: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何界定12个月的期限?

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代垫或分摊费用的期限是从代垫或分摊行为实际发生之日,到偿还代垫或分摊的收付汇日期。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三)

问: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退汇时收支管理信息如何申报?

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服务贸易退汇:应在申报凭证的退款栏目中进行确认,并在交易附言栏目中标明“退款”字样。

2023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四)

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之间的服务贸易是否可以外币结算?

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之间的服务贸易,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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