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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海口
QFLP和QDLP
是海南自贸港
重要的、全新的跨境投资路径之一
2020年10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版QFLP具备“免联审”“准入要求全国最低”“内外资平等待之”等亮点。
2021年4月,《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出台,海南版QDLP具有“门槛低”“投向广”“无限制”“更灵活”等特点,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
海口市金融管理局携手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联合江东新区、复兴城等重点园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抢抓政策机遇,利用海南版QFLP和QDLP优势开展跨境投资。

图为文件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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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求
筑建和谐政企关系
为全面筑建和谐政企关系,建立良好沟通机制,海口市金融管理局先后组织开展“问计问需”走访活动30余次,走访金融企业60余户,上门为企业送政策,倾听企业对申请“双Q”基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拓宣传
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海口市金融管理局针对企业提出基金注册流程不清等问题,组织专人编制了《私募基金企业注册指引》,还通过设置咨询电话、组建微信咨询群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双Q”基金咨询辅导服务。
抓落实
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截至今年10月底
已有33支QFLP股权投资基金落地海口
10家QFLP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海口市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7家海口市企业获批QDLP试点资格
共获批QDLP额度为13.6亿美元
占总获批额度的34%
从马上办到主动办,提高的是政策宣传的精度和深度,拉近的是与企业的距离,折射出的是海口市积极落实自贸港金融政策的决心。
下一步,海口市将加快实施《海口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行动方案》,紧扣2021-2022年项目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密切跟踪业务开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测分析,及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中梗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助力海南自贸港和海口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
二、《QDLP暂行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三、《QDLP暂行办法》适用对象有哪些?
四、《QDLP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有哪些?
五、如何申请QDLP试点资格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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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程序和经营范围,并从扶持政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海南。
来源: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 海口市金融管理局
文:陈穗倩
配图及封面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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