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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海口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20〕60号)同时废止。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
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进口主体
第三章 登记注册、使用与运营及监督管理
第四章 信息共享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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