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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海口

聚焦发展急需
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被诉侵权人作为跨境电商企业专门从事跨境销售服务,对所销售商品授权的审查注意义务相比于其他的销售主体更高,但未尽到与其销售者资质相符的审查注意义务,其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构成侵权……”
今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其中,一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引人注目。
“该案判决具有鲜明的司法导向,有利于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产品合法来源及渠道。”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这样评价该案件。
作为我省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配套法规,2022年1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我省科学编制贯彻实施自由贸易港法专项规划,着眼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促进与人才支撑、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基础保障确定一批法规项目,分阶段、分步骤明确立法项目制定出台的时限,重点安排好封关前急需的立法项目。
过去三年里,31件自贸港法规陆续出台,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发挥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坚持立以致用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海口国际游艇展举办期间,市民费秋芸带着孩子登上一艘游艇参观,结束后依然意犹未尽:“这艘游艇不仅款式新颖,还配备了这么多种功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
作为本届消博会的重要展会之一,海口国际游艇展汇聚多家世界知名船艇制造商参展,参展境外船艇数量与品质均创历史新高。
目前,我省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游艇产业链。全省游艇相关企业1.3万余家,已建成运营13个游艇码头,游艇泊位超过2300个。
这背后,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2022年,国内第一部针对游艇产业的地方性立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施行,放宽游艇登记主体范围、进口游艇船龄、游艇核定的乘员定额数等限制,创新游艇租赁经营新业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标志性亮点之一,就是赋予了海南更大的地方立法权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贸港法规制定权,保障海南自贸港在法治轨道上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已成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的立法导向,三年来该类立法占新制定法规总数的75%以上。
比如,我省制定的全国首个药品进口便利化法规,全文仅8条800多字,简单明了地对进口药品通关作出便利化规定,药品进口时效进一步缩短,让群众更好地共享自贸港制度红利。
自贸港法治环境优化提升
海口持续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图为高楼林立的大英山CBD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入驻。海口日报记者 康登淋 摄
“公司落地海南后,享受到了多项惠企政策与服务,与此同时政府的项目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使我们项目落地的速度大大提升。”对于海南营商环境的不断向好,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军保深有感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对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其中,海南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格局”典型做法入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事实证明,法治化水平越高,各类经营主体的获得感越强。在推动自贸港法治环境优化提升的道路上,海南从未停止过努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的三个多月,首批配套法规出炉,分别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细细观察不难发现,四个法规涉及的领域,都是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
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三年来,海南不断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销、破产等方面的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制度安排。
比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创设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率先将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等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措施,加强配套事中事后监管。
一个个走在前列的法治创新,让社会各界看到海南努力构建一流法治环境的诚意,推动海南自贸港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纷至沓来的热土。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经营主体数量较2019年增长322%,目前全省经营主体数量已突破390万户。
延伸阅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三年以来,海南先后制定31件自由贸易港法规 ,具体如下: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1.9)
(2021.9)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
(2021.9)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
(2021.9)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2021.12)
《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2021.12)
(2021.7)
(2021.12)
(2022.11)
(2022.11)
(2022.9)
(2022.11)
(2022.3)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2022.3)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
(2022.11)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2023.4)
《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
(2023.4)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中央商务区条例》
(2023.9)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2023.11)
《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
(2023.11)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023.11)
《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
(2023.11)
《海南自由贸易港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失信惩戒若干规定》
(2023.11)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
(2024.5)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