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6月1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一周年之际,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中国南海研究院在海口共同举办了海南自贸港企业政策需求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国内专家学者、海南省相关机构和企业家代表60余人,围绕“原产地政策创新”“企业走出去的政策需求”“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议题进行交流讨论。

记者 郭畅 摄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座谈会上表示,建议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热带农产品保鲜、加工、储藏、出口基地;依托特殊的开放政策,建立面向东盟的各类交易市场;创造条件筹建区域性金融市场。
此外,如何将《总体方案》中的重要政策具体化?迟福林提出,一是出台《加工增值30%的货物免关税政策实施细则》;二是将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具体化;三是出台吸引区域性总部企业集聚海南的专项政策;四是将各类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具体化。
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副院长吴士存表示,要用好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所得税政策,吸引国内企业经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产业链布局;积极面向国内企业和总部型企业推广,吸引其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注重“走出去”企业整合,如实现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对外投资等;谋划推动在海外建立产业基地或者是合作园区;政府应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服务,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加强政府间协调等。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李钢建议,海南相关的企业应该详细了解相关的制度获得程序,选择适用证明自身的原产地程序,利用规则更好地发展自己。尤其是要加强RCEP原产地规则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衔接。
丝路研究院(海口)首席专家、院长张湧认为,要用好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一是要客观估计海南产业配套能力如何;二是相关政策是否仍然集中在11个重点园区内实行;三是要高度关注RCEP生效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的弱化。同时,服务国家战略谋划企业“走出去”,且高度关注“走出去”企业与金融的结合,并提升对“走出去”企业的监管能力。
此外,农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企业家及省内专家学者还在座谈会上围绕原产地政策创新、“走出去”的政策需求及服务体系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讨论。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