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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海口

2022年3月25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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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具有发展游艇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拥有我国唯一的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群,是旅游资源最丰富、最集中的地区。经过多年发展,海南已经成为我国游艇产业发展最具活力的省份。
截至2022年2月底,全省已建成运营13个游艇码头,2289个泊位。全省登记游艇有效保有量1180艘,同比增长64.80%,约占全国的18%。持有游艇驾驶证的操作人员5521人,新增量同比增长46.86%。全省现有游艇俱乐部及相关企业约755家,同比增长72.20%,涵盖制造、维修保养、培训、销售、金融保险、运营服务等产业,产业链条基本完善。2021年接待出海游客超100万人次,同比增长49.8%。游艇租赁消费保持高速增长。
但是,与世界其它自由贸易港相比,海南游艇产业发展仍存在不少痛点难点问题,亟需加强制度供给,促进产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海南设立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发展游艇旅游,放宽游艇旅游管制,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体系。《条例》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打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的游艇产业发展营商环境。

《条例》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规,是国内第一部针对游艇产业的地方性立法,也是我省第一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要出发点的创制性立法。《条例》设总则、产业发展、检验登记和航行、游艇租赁、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6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和创新亮点:
建立政府领导协调机制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培育和壮大产业市场要素,夯实产业基础。
《条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多角度支持和鼓励游艇产业创新式发展。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多项制度创新。
支持游艇租赁新业态发展。
一是规定游艇租赁的从业条件,建立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游艇租赁经营行为,规定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履行公示服务项目、配备操作人员、建立救援服务体系、建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等义务。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责任,实施信用监管,定期开展游艇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及时公布考核情况。
四是明确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的法律责任。针对违反游艇租赁经营活动要求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惩戒违法经营行为,促进游艇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加强游艇产业绿色安全有序发展。
一是明确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范游艇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二是落实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游艇俱乐部和游艇码头经营人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水上应急救助资源,加强搜救经费、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游艇俱乐部及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应当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能力建设,提升抗风险、保安全的能力。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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