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海南省委书记冯飞表示,封关政策方面,已准备就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都制定好了。
本文根据发布会内容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政策要点进行梳理,为市场主体把握政策红利、参与自贸港建设提供参考。
现场解读:封关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与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相比,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现场解读:清单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经营主体能够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清单取消了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覆盖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保税维修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现场解读:封关后,将逐步建立与开放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制度。健全完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进一步丰富账户功能和应用场景。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等试点探索。
现场解读: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在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海南省,对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制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优化。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现场解读:为更好落实进口商品“零关税”,放宽贸易管理等开放政策,规范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监管,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和系列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了全岛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海关监管要求,为实施安全高效精准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总的原则是,“一线”放开什么,“二线”就管住什么,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具体有两个方面:
“一线”进口方面,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封关后,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域范围内实施径予放行。除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或者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海关将对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等按规定实施径予放行。
“二线”出岛方面,突出智能高效监管。首先,在“二线口岸”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海关监管通道。海关在海关监管通道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这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其他国内流通货物经非海关监管通道通行,由海南省按现行国内流通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其次,对这三类货物海关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企业可先办理货物“二线”出岛手续,后续再集中办理报关申报手续,有效提高通关效率。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二线”出岛申报手续,海关大幅压缩“二线”出岛申报项目,需企业申报的报关单项目,从105项压缩至42项。
国新办发布会现场还释放出哪些正在酝酿的政策?我们也做了一些梳理。
◎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税收政策: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新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封关后,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出台新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深入实施承诺即入制改革,加快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
◎出入境管理政策:封关后,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进一步放宽人员自由进出限制。实施更加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签证政策,进一步完善居留制度。
◎航运制度:加快“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持续优化船舶检验管理政策,提升航运服务能级。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和航权限制,积极推进开放第七航权。
◎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是当前很多经营主体的需求,也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需要。将推动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调整完善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跨境海底光缆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