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稳定、促进我区就业,助力我区企业有序恢复经营,提升企业员工业务销售能力,根据我区支持企业稳就业、防失业、提升职工技能相关政策的要求和措施,现拟在全区开展企业员工业务销售能力提升培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收益
1.企业员工免费参加培训;
2.员工提升个人销售技巧及销售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快速提升业务收入的增长;
3.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人员,可获得由人社部门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其中高级营销师可申报考评员资质、申请相关补贴和加分落户等优待资格。
二、 培训对象
广西区域内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三、 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由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和南宁市新天地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主办。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核准注册登记的行业性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是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上级指导单位是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宁市新天地职业 培训学校是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成立、南宁市民政局备案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
四、 培训方式及费用
企业统一委托,免费培训。企业与南宁市新天地职业培训学校签 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员工参加高级营销师技能等级 认定考试,企业按照考试合格人员申领获得补贴的约定部分按比例再向南宁市新天地职业培训学校支付相应的培训费。
注:高级营销师可申领补贴2000元,具体以人社部门执行的相关政策为准。
五、培训要求
(一)参训人员要求
参训人员除满足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外还须符合以下高级营销师(三级)报考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1年以上。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见附件1) 一式2份;
3.单位开具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证明(见附件2)一式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4.2寸标准证件白底彩色电子照片(请以姓名 身份证号命名相片文件名称,例如:张三 450521.jpg,支持jpg 图片格式)。
六、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林老师 0771-5682331,5682332。
2.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1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