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条超常规措施中
针对招商的有
3条
《实施意见》提出:
1.精准高效开展招商引资
2.加强招商项目奖补
对于市县着力引进的高质量、大体量招商项目,在市县给予相应扶持的基础上,可按照“一企一策”方式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利用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20年实际在海南投资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年内新增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不超过1年的贴息,贴息资金从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年度投资额超过1亿、5亿、10亿元的重点招商项目,在项目审批、用地保障等方面分档制定优惠政策措施。
3.综合考虑项目资金平衡
以上超常规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全文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
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
以上超常规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